为什么不开庭,难道有隐情
文/董保良
最近备受关注的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一案
原本定于12月17日
在西双版纳州中院开庭
结果被害者家属到了之后
却被告知要延迟开庭
让被害者家属身心疲惫
苦不堪言

在此我们不禁要发问
为什么不开庭
法院难道不是为被害者
伸张正义的地方吗
难道说其中有什么隐情
不可以公开吗
还是说所谓的
“被告方提供的非法证据排除”
既然是非法证据
为什么要排除

我个人认为
应该尽快审理此案
法院是一个辨别黑白是非之地
头顶上方悬着的是正义之剑
而不是口头上说一句
“公开公平公正”就行了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天经地义
该枪毙的枪毙
该坐牢的坐牢
早日把凶手绳之於法
还被害者一个公道

凶手年纪轻轻
手段如此残忍
实在是令人发指
必须严惩不贷
最好是处于死刑
立即执行
不管他有多硬的后台
都不能法外开恩
如此罪恶滔天的衣冠禽兽
不杀不足于平民愤
注:南京女大学生李✘✘,被男友洪乔哄骗到云南省的勐海县,然后指使张某光、曹某青于2020年7月9日,把李✘✘诱骗到县城郊外的树林里杀害并埋尸。最令人发指的是,两个人才认识一个月,洪乔就起了杀心,还带着张某光、曹某青,买来了作案工具,多次演练作案方法!!!
2021.12.18

作者简介:董保良,男,都市头条认证编辑。喜欢写诗,如此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