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见山,今天蜀黍给大家带来好消息!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打造符合国家级文明城市标准的交通环境。自12月6日以来,随着洛宁交警关于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全面开展,我县迎来了大变化。

从最初的不看好、不习惯、不舒服,到如今正式戴上安全头盔已经过去两周,越来越多的市民做到了主动适应、自觉佩戴。戴上安全头盔的过程,就是市民交通习惯、安全意识养成的过程,是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提升的过程,也是整个社会文明的进步和发展。




经过近两周宣传与整治工作的开展,洛宁街头迎来了大变化!
几乎就在一夜之间,摩托车电动车上一顶顶五颜六色的头盔成为了一道独特的风景,多数电动车驾驶人都养成了佩戴安全头盔的好习惯,洛宁正洋溢在头盔的“海洋”之中。走,一起去看看吧……
城区各个路口


兴宁路路口



永宁大道翔梧路口









兴宁路翔梧路口


县城的大变化离不开这些小伙伴们的配合,在这里洛宁交警为你们点赞!

最后,洛宁交警再次提醒大家:出行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为了家人和自己的安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注意安全!
(来源:洛宁公安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