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 话 纪 晓 岚(598)
文/ 古昌(江苏)
文化杂坛,谈简单谈幸福,当知足时要知足。
文化杂坛,谈幸福谈简单,星移斗转拍栏杆。
纪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人活几十年,你不追求幸福你傻痴。
周古昌: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物皆有灵性,感受幸福热泪奔。
纪:我比乾隆小十三,几乎一生活在乾隆身边我心甘。
周:共和国一九四九年诞生,我是五0后,共和国万岁我长寿。
纪:我出生在纪容舒举人家庭,3岁即授课于及孺爱先生,我的幸福很古朴。
周:我出生于故道黄河岸边生产队长家庭,刚2岁就坐在父亲肩上看马戏团,我的幸福很随俗。
纪:我6岁时参加乡童子试,以优异成绩获“神童”称号,我的幸福很稚嫩。
周:我7岁读书第一学期就得一瓶墨水一支毛笔,我的幸福很懵懂。
纪:我1747年8月虚20岁再应顺天府乡试以第一名夺魁,我的幸福像花朵。
周:我1970年底考高中,后来的班主任说我作文评分相当高,我的幸福不温也不火。
纪:我后来几次应试不第,蒙皇上亲试,获二甲第四,我的幸福勉强点。
周:恢复高考我已成婚,七八年报考大专父亲突然病倒,八0年上了民师班,二年不拿薪水,我的幸福灰暗点。
纪:我在岗时倾情为“老头子”(乾隆)编书,我的幸福靠实干。
周:我退休后天天凌晨木屋写心,我的幸福已就范。
纪:我出生书香门第,一生幸福赖先辈。
周:我长于柴门活在茅舍,幸福简简单单,永远不会累。
注:纪晓岚是中国近代文学史上一位知名学者与传奇人物,本次文贴实乃借幸福之名传递“纪大烟袋”初出仕途之信息耳。
(作者简介): 周古昌,笔名叶舟,网名古昌。2017年6月化疗结束后走进网络天地,于多家平台推送个人作品若干期(辑)。
《对话纪晓岚》581期、《益言千坤》3004期、《游忆录》49期、《拥抱夕阳》30期、《真话争说》100期、《吟咏三月》30期、《美上四月》30期、《五月联飞》32期、《六月语丝》31期、《七月流火》32期、《桂香八月》30期、《登高重阳》38期、《十月阳春》61期、《冬雪足音》96期、《木屋探春》29期、《往事》9章、《叶舟飞语》92期、《瓮牖居言》262期、《百年颂歌》36期、《交汇点上》10期、《清晨小语》199期、《红船开启征程》12期、《敬礼,红旗》8期、《笔底风情》22期、《笔随意走》13期、《听人慧语》26期、《阵痛网络》16期。其它如札记、评论等散见于平台或纸刊。

巜华夏诗词文学社》通告:

各位诗友:本着对文字的敬畏和对平台工作人员的尊重,作为诗者,请尊重自己与别人的每一件作品,不剽窃,不抄袭,不一稿多投,不在群里频繁改稿,不给编辑工作增加负担。投稿作品请作者要写上(投稿)二字。本群收现代诗,格式如下:
投稿
一.题目
二.文/作者(省份)
三:空一行后
正文******
本群可以投稿也可以分享互动,做到有赞必回。但禁止一切商业链接!本社为纯文学平台,禁止发黄、赌、毒链接!禁止反党、反国家、反社会主义言论!禁止在群中相互贬损辱骂行为!望大家严格遵守群规,守护文坛这片净土,静心创作,携手并进,为打造一流文学平台,而共同努力!加油💪
《华夏诗词文学社宣》
2021年5月12日
华夏诗词文学社团队名单
总顾问: 韩春见
燕赵风云人物,著名诗人。现任中国文化管理协会科技促进会顾问,中华当代文学学会副会长,全国诗词大赛评委副主任。“中国改革开放诗词终身成就奖”得主。《韩春见诗词歌赋序论集》《南湖红船赋》等作品被国家图书馆、中国现代文学馆、周恩来纪念馆暨社会名流收藏,并在央视、《人民日报》等融媒体报道。其《南湖红船賦》《圆梦园赋》《云岭书画赋》《曙光赋~大钊魂》等名弛海外,声赫文坛。
总社长:鲍桂芊-管玲玲
社长:石生
特邀顾问:石生
国家级作家,编剧,文化名人。
特邀顾问:国家一级作家
常跃强
文学顾问:
付凤云、王相利、段清华
赵继洲
副总社长:王炳华
总监:王炳华
现代诗歌终审: 任泳儒
古诗词终审:总监: 张大千
主编: 朱建新. 陈艳丽.
任泳儒.徐西珂
一分社社长: 朱建新
副社长:王兴文
二分社社长: 张大千
副社长:梦露
诵读投稿群社长:梦露
宣传部部长:
梦露:王兴文:赵继洲
英语翻译: 徐思静
特邀:
《金声玉音》文化传播公司杨浩然老师,专业制作音频配音、视频MV。配音员具备中国品牌声音,保证质量和效果,有需要作品配音的诗友,请联系:
13969166185
诗歌朗诵团队:金牌主播
智昊-梦露-惜缘
并非不同.(男主播)
周莉莉- 细细的雨.
编委会收稿人:
全体编辑部人员
作者须知:
1、插图和音频部分来自网络。
2、本平台推出的作品,内容上如有异议。请您及时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在第一时间予以更正或删除。
3、所有前来投稿的作品,均视为"独家授权"华夏诗词文学社发布,否则请勿投稿。
4、为不给编辑工作增加负担,作者在投稿前必须认真仔细检查作品,纠改错别字,并按格式等要求投稿。
5、谢绝抄袭、一稿多投。
6、文责自负,如有作者侵犯他人著作权,及侵害他人权益等各种行为所发生的纠纷。均与华夏诗词文学社无关,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经济等相应责任和后果。
7、以上条款,请各位作者严格遵守。
8、作者稿费据打赏费决定,10元以上反馈诗人百分之50,领取请加主编微信,以便及时发放。凡无转发朋友圈或点赞不足一定数量者,本社将不再编辑刊发。
投稿热线:王炳华
13465675384
平台投稿人:管玲玲
13969166185
头条编辑:猫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