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庸的审美理想是人类艺术的高端追求
刘斯奋
生存与繁殖是是人类一切社会行为、包括文学艺术创作在内的最初出发点和终极归宿。例证是显而易见的——一切民族的语言、音乐、民歌、舞蹈、乃至美术,追溯其原始形态,都无不与其生存与繁殖的需求相联系。这似乎已无须论列。事实上,即使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其各种行为尽管被裹上五花八门乃至自欺欺人的包装,但如果一直“剥蕉至心”,则仍旧脱离不开生存和繁殖这一本能需求。
同样显而易见的是,人类想获得生存与繁殖的理想环境,最重要的就是实现天(宇宙)、地(地球)、人(包括各种生物)的和谐相处。而和谐相处,就是万物在宇宙的力场中各安其位,各得其所,不偏不倚,不过不激,圆融通洽,周而复始。然而,这样一种局面其实又是无法长久维持的。由于万事万物处在不断运动的状态中,当因此而产生并积累下来的各种能量,饱和到一定的临界点,就会打破既有的平衡,和谐也就转变为矛盾和冲突。因此,所谓“和谐”,永远只能是一种相对和暂时的状态。

虽然如此,但又并不等于人类不应为实现、并尽可能长久维持这样一种状态而努力。因为这样一种状态,毕竟是人类生存与繁殖的一种最理想环境。事实上,千百年来,世界上不同种族、不同国家的人们一直在反复摸索,提出过各种各样的解决之道。这其中,最明智的应当是同时考虑到事物发展不平衡的绝对性和平衡的相对性,从而提出一种能够兼顾二者的互动和变化的把握方法。而这,恐怕就是由中国人最早提出来的中庸之道。
所谓中庸之道的“中庸”一词,出自记述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论语》。孔子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意思是说,中庸作为一种美德,是最高的境界了,但是普通的老百姓缺乏这种美德已经很久了。这是“中庸”的最早表述。后来孔子后裔子思撰有《中庸》篇,经秦代学者修改整理,收入《小戴礼记》中。到了宋代,学者程颢兄弟和朱熹等人对中庸之道的极力推崇,《中庸》遂成为自宋至清历代的经典教材。中庸之道由此深入人心,演化为中国文化的一个重要传统。中庸之道主要思想就是主张:人在处理与外界的关系时应当把握“执其中”的原则。所谓“中”,就是凡事不要太过分,但也不要达不到;而“庸”,就是指一种平凡不争的状态。根本要求就是在事物的两个极端之间选取或者把握一个中道,并在实际行动中随时随地加以贯彻。

之所以说这种观念兼顾了事物发展不平衡的绝对性和平衡的相对性,是因为它既承认事物会经常发生偏离“中”,即失去平衡的情形,同时又明确提出“执其中”,即回复相对平衡的行动要求。这是一种动态地把握掌控事物发展的思想,与中国经典哲学《易》中的变易观念可谓互为表里,相辅相成;而与其他民族基于宗教教义衍生出来的永恒固定的绝对理念大相径庭。
如果说,中庸之道是中国的一种源远流长哲学思想的话,那么体现在文学艺术创作方面,它与孔子秉持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审美标准,以及由此形成的“温柔敦厚”诗教无疑是同质同构,一脉相承的。其根本都是强调无论是构筑意境,还是表达情绪都应当“执其中”,认为“过犹不及”,主张“长歌当哭须在痛定之后”,以免“失之大怒其辞燥”。这种审美理想,在数千年间,深刻地影响着中国历代文艺家的思想和创作,并成为评判作品成就高下的公认标准。

应当指出,中庸之道并非消极无为之道,恰恰相反,它是一种积极、行动之道。只不过它的追求的是通过努力使事物归于相对的平衡,而不是加剧或屈从于不平衡。这较之狂呼突进或因循守旧,更需要深远的目光和更强大的定力。同理,传统诗教中的温柔敦厚,也并非不能怨,不能哀,不能乐,不能怒,而是要求往而能复,放而能收,最终复归于“中”的节制。因为怨、哀、乐、怒作为人类的情感的一种必须的宣泄,其实是人与外部环境相互作用所导致的结果。它归根结蒂是天、地、人所处状态的一种体现。只有在控制在一定的“度”,即相对平衡状态内,这种怨、哀、乐、怒才不至于危害人类的生存与繁殖,如果超越了“度”的约束,相对平衡无法维持,和谐也就遭到破坏,这无疑不利于人类生存与繁殖的终极需求。这应当就是根植于中国尚用文化基础之上的温柔敦厚诗教,对美的功能的本质认识和要求,也是中庸之道在文学艺术中的贯彻和体现。如果我们承认生存与繁殖是人类一切行为、包括文学艺术在内的最根本的出发点。那么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核心之一的中庸之道审美理想,也理所当然地应该成为衡量人类文学艺术的重要标杆。
(本文作者刘斯奋:著名作家、书画家、文学理论家,其长篇历史小说《白门柳》获“茅盾文学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