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涉嫌盗窃,外号称“草上飞”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峰被洛宁警方执行逮捕,办案民警将缴获的现金、首饰等物品退还给被害人。


12月2日上午,被害人秦某某向办案民警送来锦旗,深表感谢。


9月6日,洛宁县城郊乡冀庄村发生一起盗窃案,村民秦某某放在家中的4万余元被盗。当日,洛宁县城郊乡崛山村也发生一起盗窃案,报警人称放在家中的1万余元现金和项链、戒指等物品被盗。接警后,洛宁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民警迅即展开缜密侦查。经过大量工作,办案民警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杨某峰。其实在20天前,杨某峰因涉嫌盗窃已被办案民警追踪,办案民警取得的证据再次证明杨某峰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穷追不舍,终于在步行街将其抓获,并缴获现金5万余元和项链、戒指等物品若干。
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峰,36岁,经常翻墙入户小偷小摸,外号“草上飞”。5年前,因犯盗窃罪被判5年有期徒刑,几个月前刑满释放,到洛宁一服装厂上班,嫌收入低,认为盗窃来钱快,便又干起了偷盗老本行,再次被捕。
杨某峰对其9月6日两次盗窃行为供认不讳,已被洛宁警方执行逮捕,其盗窃的5万余元现金和首饰等物品也已由办案民警亲手退还给被害人。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防范入室盗窃,最重要的是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关好门,锁好窗,加强邻里守望,不要在家里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
(来源:洛宁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