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民法典》运用到日常生活中去
文‖刘爱英
“刘律师,我来咨询您一个问题。我为别人贷款担保,贷款人现在去世了,名下没有财产,这批贷款要不要我偿还?”刘律师刚下讲台,一位中年男子跑上前向刘律师咨询。
“银行贷款作担保,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人没能力偿还,应由保证人偿还。借款人现已去世,名下又没财产的,保证人应承担偿还责任。”刘律师回答道。
刘律师刚回答完中年男子的问题,又一名中年女士急切地拿出自己的手机,让律师看一张借条写的是否规范及问了一些借款的相关法律问题。
刘律师非常有耐心,一边看,一边向这位女士作出解答。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非公党委,为了提升全体党员的法律知识,专门邀请了江西金蓉律师事务所刘海平律师为非公党员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及法律知识。刘海平律师结合日常生活中的案例,向党员讲授了民法典的相关法律知识。
这些民营企业家在经营企业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涉及法律知识方面东西,因为他们对法律知识的欠缺,阻碍了企业发展。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非公党委正是看到企业发展遇到的瓶颈,专门安排了《民法典》培训课。
【刘海平律师授课】
刘律师向大家讲解了民法典的基本架构,共分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七个编,84章,1260条,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
刘海平律师结合身边的案例,列举了《民法典》的诸多亮点:继承保留胎儿的份额;八周岁以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息保护 ;网络虚拟财产保护;见义勇为,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诉讼时效延长至三年;未成年人被性侵害,成年后还能起诉;什么是高利贷;笔名、艺名、网名也是姓名权;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彩礼的返还,等等。刘律师深入浅出,以生动的案例讲授深奥的法律道理,听课的党员聚精会神,认真做笔记。
【大家聚精会神听课】
课后,我真切地感受到《民法典》真是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一部摇篮到“坟墓”的法典,关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前迷迷糊糊的法律问题,听了刘律师课后,我有了更清醒的认识。针对日常生活中涉及到的民间借贷,刘律师提醒大家,民间借贷如果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没有利息。利息可以口头约定,如果口头约定利息的,可以通过微信等方式催收利息,保存聊天记录。
南康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非公党委书记黄征强调:民营企业家应学好、用好《民法典》,在法律的框架下做生意,企业才能做强做大,企业才能少走弯路,这就是我们办这次学习班的目的。
【南康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非公党委书记黄征同志在讲话】
我深信,随着各级政府大力普及《民法典》知识,懂法、知法的人会越来越多,受益的人也会越来越多。正如总书记说:“《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和谐。”


作者简介:刘爱英,女,196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江西南康人。南康作家协会会员,现已退休。退休前在单位从事几十年公文、新闻写作。希望通过写作丰富退休生活,提升生活品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