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会战

11月2日,洛宁县公安局涧口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时,发现一商店内销售烟花爆竹,现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箱。经询问,违法人员卫某主动交代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并储存于商铺内的事实。目前,卫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

当天,涧口派出所组织民警在开展消防检查工作中发现,辖区薛某商铺中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经询问,违法嫌疑人薛某无存储危险物质相关资质,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目前,薛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处以行政拘留3天。


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发火灾,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问题,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来源:洛宁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