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公安机关开展“亮剑”百日会战打击整治行动以来,洛宁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改变以前只重巡逻防控,不自主办案的工作模式,主动向县局党委请示,成立案件中队,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截止目前,巡特警大队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2人,其中自侦案件刑事拘留7人,取保候审3人,行政拘留12人,监视居住1人,成为“插上刺刀”的巡特警大队。
10月3日11时许,洛宁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四中队在辖区兴宁中路延滨市场口宣传反诈APP时,两名女子匆忙赶到巡逻队员跟前,报警称手机在电动车车筐内丢失。
巡逻队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查看,对现场环境进行详细查看后,立即向110指挥中心监控人员进行报告,通过对案发地周围调查,调取相关视频监控,发现一名男子骑着电动三轮车将该手机拿走。
巡逻队员在案发现场深入展开走访调查,很快确定嫌疑人身份,及时追回手机,归还失主,成功破获该案。
10月13日21时许,巡特警大队在辖区开展巡逻防控工作,突然接到信尧广场购物中心电话,称一名顾客手机放在电动车上丢失。
接报后,巡逻队员迅速到达现场 ,在详细了解情况后,通过监控查询确定嫌疑人为一名女性,后经过多天大量监控核查,最终确定嫌疑人详细信息,于10月21日将嫌疑人行政拘留,并将被盗手机追回归还失主。
公安民警提醒电动车主,停放电动车时,一定要认真检查,避免将贵重物品和现金遗留在车上,减少被盗的风险。同时,民警也警告那些想捞取不义之财的违法犯罪分子,莫伸手、伸手必挨捉。
(来源:洛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