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端(1376—1434),字正夫,号月川,河南渑池人。明初著名的学者、理学家。
曹端首倡为政要“公廉”。知府郭晟向曹端请教为政之道。曹端说:“其公廉乎?公,则民不敢谩;廉,则吏不敢欺”。郭晟深服其教。在曹端死后百余年,明代另一学者洪应明在其所著《菜根谭》中,才提出了“公生明、廉生威”的论断。
曹端倡导的“公廉”二字成为明清两代之官箴。
曹端受命去陕西主管乡试,对身边的从人说:“取士要公平。比如盖屋,用一朽木,必弃一良材。”话刚说过,就有人向他举荐朽木。举荐者是当地一位权势要员,按照惯例主考大人不能不给他这个面子。举荐毕,他岂料只候到曹端一首诗:“天道原是秉至公,受天明命列人中。论才若不以天道,王法虽容天不容。”官员只能作罢,不敢再讨没趣。
公至如此,廉又如何?宣德九年(公元1434年),59 岁的曹端身染重疴,逝于霍州。叶落归根,本该送归故里河南省渑池县曹滹沱村安葬,可是曹端却只能孤身葬于霍山脚下。原来归里安葬,路途遥远,需要花费,一生清廉的曹端连这点积蓄也没有,只能就近掩埋。但曹端并不凄凉,下葬这日,城里城外万人空巷,连生意人也关门罢市,恸哭扶柩。
曹端的公和廉不仅影响了后世,也深深地熏染了霍州人民。志书记载,这里民风淳朴,讲信修睦。曹端活着如此,死后也如此。有位打柴为生的樵夫,某日换得一升米回家,里面竟有一根金钗。这可是天上掉下个大馅饼,对于屋顶透风吹、家无隔宿粮的穷人来说,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然而樵夫不为动心,往返数十里归还主人。问之何故?回答是:怎能把学正的教诲当成耳边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