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公安机关开展“亮剑”百日会战打击整治行动以来,洛宁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改变以前只重巡逻防控,不自主办案的工作模式,主动向县局党委请示,成立案件中队,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截止目前,巡特警大队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2人,其中自侦案件刑事拘留7人,取保候审3人,行政拘留12人,监视居住1人,成为“插上刺刀”的巡特警大队。
2021年10月15日21时许,洛宁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巡逻队员在县城西花坛附近巡逻时,发现路边有人争吵,于是上前询问情况。当事人程某某见巡逻队员询问,就指着路边的一辆小型电动汽车,称现场的李某阳等人盗窃了其电动车,而李某阳则声称,该电动汽车只是借开,事先得到了程某某其儿子的许可,两人争执不下。针对这一情况,巡逻队员果断将李某阳等人全部带回县公安局进行进一步询问。
在县公安局,办案民警对当事人李某阳等人进行进一步询问时,在他们身上另外发现了蹊跷。办案人员发现,李某阳等人有组织地通过抖音、小红书等平台出售苹果手机,但却存在只收款不出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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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种情况,办案民警迅速调整侦破方向,重点调查这一线索。后经详细询问,并经进一步侦察,最终查明,李某阳等人通过抖音、小红书等平台,发布二手苹果手机信息,假意低价出售,并要求付款后发货,等警惕性不强的购买者支付过钱款后,他们就立刻将其拉黑,并不发货。当遇到机警者要求先发货后付款时,他们就用假冒物品邮寄,将快递单拍照后,发给购买者催款,利用这种手段,李某阳等人多次得手,骗取钱款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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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阳等人通过网络平台虚假销售手机的行为已涉嫌电信诈骗。10月16日,办案民警将同案人员刘某某、贺某、焦某某抓获,并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洛宁公安提醒:
在购买手机等物品时应通过正规的渠道进行购买,例如实体店,官方网站等,涉及财物交易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轻易转账汇款。
(来源:洛宁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