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2日和21日,洛宁县公安局下峪派出所接到张某某报警称:自己在下峪镇一饮水工程施工期间,发现塑料管和铁水管被盗,请求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接报后,下峪派出所民警立即受理并开展调查工作,经过查看案发地附近视频监控、分析研判,民警认为作案者将被盗水管藏匿在案发地附近的村子里。确定此侦查方向后,民警立即到附近村里进行仔细走访摸排,终于在案发地附近卫某某的养猪场里,发现了一根没有来得及淹埋的铁水管。面对民警的调查,卫某某承认自己盗窃水管后,埋在自家养猪场用作下水管的违法事实,并配合民警在他家的养猪场院内,现场挖出了被盗窃的2根铁水管和5根塑料(PE)水管。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1年10月25日,张某某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快速断案”的锦旗送到下峪派出所,向民警表达感激之情,快速挽回其经济损失,保障了民生工程顺利施工。
(洛宁县公安局/张伯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