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国家发改委就《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到,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主要有以下6条:
①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
②非公有资本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新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社、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站以及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机构等。
③非公有资本不得经营新闻机构的版面、频率、频道、栏目、公众账号等。
④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重大社会、文化、科技、卫生、教育、体育以及其他关系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等活动、事件的实况直播业务。
⑤非公有资本不得引进境外主体发布的新闻。
⑥非公有资本不得举办新闻舆论领域论坛峰会和评奖评选活动。
一、非公资本不得搞新闻采编,其实早已规定,并不是什么新政!
重申一下,其实这不是什么多大的新闻,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其实早已规定,不是什么新政。以前的要求是——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采编业务和经营业务应当分开,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
此前,之前中央网信办还有一条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含“外”量。

这是什么意思呢?
任何组织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境内外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企业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当报经国家网信办进行安全评估。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主要负责人、总编辑必须是中国公民。
也就是说,外资和非公资本只能参与经营业务,而不能参与采编业务。
读完这几条你就会明白,这其实不是啥新要求,其实是重申了一下要求,以往是中宣部和中央网信办的要求,这次是国家发改委就《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为何坊间针对此事的各种讨论却是争议不断?
有很多人不了解此前的一些具体要求,以为这是一个很大的新变化、新表达,其实是没搞清楚,这条政策新闻的来龙去脉。虽然不是啥最新的政策变化,但是在舆论场和坊间,针对此事的各种讨论和争论却是热议不断。
在此,笔者个人来谈三条。
第一条: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不是谁都能投!你有钱也不行,而且要求采编业务和经营业务应当分开,要建立防火墙。
第二条:实际上中国的官媒都是官办,都是在执政党和体制的领导下开展业务和经营活动的,不存在执政党管理不了、管理不来的新闻机构。
第三条:中国是不允许非官方办报办媒体的,即便有些媒体是承包性质的,那也是挂靠在官方或者由官方掌控和主管主办的,不存在脱离目前国家意志和官方管制下的完全自由的媒体。

三、回溯历史: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党管媒体"原则的确立
咱们讲讲中国媒体的简明历史,作为一个小科普。

中国最早的报纸是邸报,是西汉封建王朝的政府机关报。历来各封建王朝都严禁邸报以外的任何报纸出版。宋、元、明、清等朝虽出现过小报、“小本”、“小钞”或“报条”等不同称谓的民间报纸,但都遭到了当时政府的查禁。究其原因,在于阶级社会里,报纸是一个阶级与敌对阶级进行斗争的重要舆论工具。
鸦片战争以来,近代化报刊在我国出现,我国境内出版的最早的中文近代化报刊,是外国侵略者创办的。到十九世纪末,外国人在中国一共创办了近200种中、外文报刊,很大程度上控制了我国的新闻出版事业。与此同时,国人自办的民间报纸也逐步走向繁荣,并且在晚清出现了两次民间办报高潮,随后民国时期民间也有一个大量办报的几次小高潮,比如民国初年党争与中国报刊文人论政。

民国初年,在剧烈政治矛盾、独立性的脆弱社会经济的不发达、市场经济秩序的不健全与单薄的新闻自由的共同影响下,商业性报刊职业化进程达到了相当的高度。其主要特点为新闻业务加强、新闻群体的职业主义萌芽、报业企业化三个层次,但同时其辐射程度,也非常有限。

那个时候,中国近代民族资本主义工业的兴,起直接推动了商业报业的迅速发展。20世纪初以来,在动荡而相对宽松的环境中,中国优秀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在外来列强资本和中国官僚资本报业的夹缝中,办出了不少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商业性报刊,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发展,其中以天津的《大公报》、上海的《申报》和《新闻报》等为代表。
民国初年,优秀的商业性报刊在职业化进程中虽然付出了相当的努力,达到了相当的高度,也有很多缺陷和不足。最后归结起来,它们皆有以新闻业务的改进、增强为职业化发展的基础,新闻职业主义萌芽的早起先驱者是其进程上的推动者,二者又统一反映在报业企业化这一特征上,报纸、报人、报业共同作用于商业性报刊的职业化进程。

在一个大方向上,新闻业务的增强多体现在轻言论重新闻的办报方针、新闻通讯及特写新题材的创新、副刊的发展转变等;职业群体意识的兴起体现为民国初年诞生了一批黄远生、邵飘萍等的先进新闻人才。
那个时候的报业企业化经营,表现形态为实现职业自治、股份制改革、管理架构的完善及创意部门的加入。虽然社会制度的变化,中断了商业性报刊的职业化进程,但他们留的启示仍然值得借鉴。
新中国成立后在新闻事业管理体制的确立过程中,体现了国家对"党管媒体"原则的确立。以建国初期,新闻事业经历了政府管理的最初尝试,继而形成党和政府共同管理的局面,而后确立起以"党管媒体"原则为核心特征的新中国新闻事业管理体制。
新中国成立后,实际上进入了执政党宣传时期,社会制度变革,民国初年创立的报刊媒体逐渐消亡。从那个时候起,实际上中国的新闻机构媒体实际上都是执政党全面管理控制的媒体,不存在私人办报和私人完全主管主办主导的民间新闻机构,如果有的话那也是非法媒体,需要取缔的媒体。
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非公有资本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新闻机构,实际上是重申了以往的要求。
四、市场化媒体≠民营民办媒体,媒体的市场化≠非公有资本掌控新闻机构
那么非公有资本和市场化媒体,以及媒体的市场化的区别是什么要搞清楚!这三者看似有一定联系,其实还是有差别的。

需要澄清和搞清楚几个容易混淆的概念和误区:
第一,(1)市场化媒体≠民营民办媒体
(2)商业化运营≠民营资本已掌控官媒党媒
市场化媒体,始终都是在执政党文宣和网宣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采编业务和经营的。
第二,媒体的市场化≠非公有资本已掌控新闻机构
媒体还是官方和执政党牢牢掌控的,不存在非公资本已全面掌控和染指了官媒。
第三,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非公有资本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新闻机构≠砍掉市场化媒体+砍掉媒体的市场化运作

五、什么是机构媒体、什么是商业化门户网站、资讯平台、什么是社交平台媒体?
不得不说,现在国人即使一些受过高等教育的民众,如果不是从事媒体行业,都分不清楚现在国内媒体情况,分不清楚机构媒体、门户网站、资讯平台、社交平台的区别。

实际上,中国的媒体大致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具有重要新闻传媒和具有显著意识形态属性的媒体,包括党报、党刊,广播电视的新闻栏目和新闻综合频道、新闻网站。
第二个层次:为一般性新闻传媒、意识形态属性与商品属性相当的媒体,包括新闻性较强的专业报刊,党报党刊中以文化、经济、、体育、生活、科教为主要内容的子报子刊,省、市电视台旗下以上述内容为主打的专业与综合频道。这类媒体的双重属性所占比例不相伯仲,是事业单位与市场企业的矛盾统一体。

第三层次:为非新闻传媒与意识形态属性微弱、商品属性很强的媒体,包括以娱乐、时尚、动漫、购物为主题的电视频道、期刊报纸。
三个层次之下,再细致分析下:
首先,机构媒体特别是传统党媒,如人民日报、央视、新华社、中新社、各省的省委机关报日报等,以及他们的网络化平台,如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环球网等。这类媒体政治性较强,内容较为官方、语言较为生硬,清一色正能量宣传意识形态的新闻,相对比较保守。

机构媒体还包括市场化媒体,如新京报、澎湃新闻、南方都市报、界面、第一财经、21世纪经济报道、每日经济新闻、经济观察报、财新、财经、北京青年报等。这类媒体内容更加贴近民生,语言更加通俗,有一定比例的监督类报道,相对比较自由开放。
机构媒体还包括一些行业性的媒体,包括很多行业报,如中国交通报、中国企业报等。这些媒体内容相对专业垂直,需要对行业有一定了解的人关注比较多,内容偏行业。
门户网站,按全国性的来看,网易新闻、新浪新闻、搜狐新闻、腾讯新闻、凤凰新闻都是大型门户平台,他们都属于商业性新闻资讯类网站。

暨南大学教授谭天认为,门户网站、网络平台主要从事的是新闻转载,不涉及采编播发,而且有些网站和平台也获得了互联网新闻信息转载许可证,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禁止此类行为,因此,门户网站、网络平台的转载业务目前来看不会受到影响。至于自媒体,文件提都没提,不入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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