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泪控诉达川区法院“走程序”这个“套路”控诉人:吴学专(笔名“巴山君子兰”)

(有人在达州凤凰山下论坛这样留言,触目惊心!)
10月10日补充: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法院的法官王怀国,你不是说我诽谤你吗?你已经向达川区纪委承认“遗失”了我交给你的重要证据,被给予了警告处分。但是,我认为你是故意毁灭!你是不是在这个问题上说我诽谤你?是的话,请你尽管去控告我!去吧!不去就不是人养的!
另外,请你站出来说句话。在为政清廉,没有一丝一毫瑕疵这个问题上,我俩摸着良心,对着国家宪法和你头顶上的国徽,对天发毒誓,你敢不敢?!
我在赵家镇政府工作时,兼管信访工作,调解了十多件遗留的疑难信访案件,没有抽任何当事人一支烟,没有喝任何当事人一口水,没有吃任何当事人一餐饭,没有收任何当事人一分一厘钱。我做到了绝对清正廉洁!
你在赵家法庭工作期间,在审理其他案件过程中,在审理我和邓明轩、杨三福等人合伙纠纷案件过程中,有没有做到像我一样的绝对清正廉洁(国家规定应当做取的诉讼费不在此列)? 敢不敢说自己屁股上绝对干干净净?!
我俩一起对天发誓:如果自己没有做到绝对清正廉洁,如果自己说了一句假话,不得好死!全家死绝!断子绝孙!下十八层地狱!
王怀国,我再问你一遍:你敢不敢发誓?!
青天几时有?
苍穹黑黝黝!
挥毫批权奸,
仗剑孺子牛!


10月6日上午10:3 1钟,原达川区法院政治部主任彭雪芹跟我微信语音,要求我撤销在网络上发布的关于达川区法院某领导的言论,否则要对我采取措施。
我问她:你不是没有在达川区法院工作来了,还叫我不要给你发什么信息了吗?怎么还给我打电话?
她说,达川区法院的领导说,她以前跟我接触过,跟我熟悉,才委托她给我打电话的。
我坚决拒绝撤销。我请她转告达川区法院领导,我已经无法生活了,生不如死了,不纠正我的冤案,想再搞一个冤案,抓我,判我,都无所谓,尽管来。
非常巧合,紧接着,10:36钟,一个多年的老朋友又给我打电话。他先跟我说其他事情,紧接着说到我这个冤案的事情。他说,中国目前这个状况就是这个样子,无论什么冤案,只要不是中央高层发话,都得不到纠正。虽然中央巡视组在全国巡查,但是,他们根本忙不过来,所有上访、上诉的案件,最终都要转回基层法院处理,当事人就是把嗓子喊哑,把天喊破,都没有用。他还举例说原某高级领导的亲戚有个案子,这个领导和另一个领导亲自找某中院院长,都没有用。因此,他劝我放弃上访,放弃维权,把精力放到其他事情上去,另寻途径解决生存问题。
我马上意识到他很可能是受达川区法院领导委托,给我打电话的。我叫他不要叫我放弃,无论什么结果,我都会一直抗争下去。
他不承认是受达川区法院领导委托给我打电话的。他还说自己是好心,叫我放弃维权,是想另外给我介绍事情挣钱,却让我无端产生怀疑了,今后再也不关心不讨论我的冤案了。
于是,我俩不欢而散。
按照这个朋友的说法,法院的特权真是太大了,法官们以“人民的名义”和“法律的名义”,把法律和冤案当事人随便玩弄于鼓掌之中,冤案当事人就像孙悟空一样,无论如何都无法逃出如来佛的手掌心!
这是整个中国的悲哀!中国老百姓一旦摊上冤案,几乎就是死路一条!
达川区法院的法官老爷们,我是为了生存,而你们当领导的是为了保自己的官帽子。到底是我们的生存权重要,生命权重要,还是你们的官帽子重要?!
达川区法院的法官老爷们,你们要想保官帽子,唯一正确的是,请你们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请你们实事求是开展司法工作!请你们积极、正确处理冤假错案!否则,什么歪门邪道都是枉然!
我还是那句话:“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还有,我这样冒着危险奋力抗争,绝不仅仅是为了我个人。我曾经多次跟达川区法院的一些法官说:我要通过纠正自己的冤案,向中央提出建议,推动司法改革和进步。
我已经给党中央和中央督导组写信,把我的四个要求、七个建议和六个措施提出来了。
四个要求:强烈要求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我要求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法院院长依法启动纠错程序。但是,有关人员胡乱解释法律条款,推三阻四,踢皮球,把我当猴耍,玩猫捉老鼠游戏!!!我请求上级纪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督促达川区法院依法纠正强加给我的冤案!!!
强烈要求二:我希望上级纪委责令,重新认定达川区法院法官王怀国的错误性质,给予相应的严厉的处罚!
强烈要求三: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法院不良法官王怀国,就毁灭我的重要证据,炮制冤案一事,向全国人民包括我本人公开检讨,赔礼道歉!!!依法追究王怀国的法律责任!!!将王怀国这个害群之马从政法队伍清理出去!!!
强烈要求四:四川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十四驻点达州督导组没有给我反馈四川省高院乱作为、四川省检察院陈惠选择性修改抗诉申请理由的处理情况,剥夺了我的知情权。我要求关于这两个事情的处理情况得到反馈。
五个建议:
建议一:国家今后对教育进行改革,从小学到大学,开设融思想品德和君子、淑女养成于一体的必修课,并且将其纳入高考必考科目。以德治国,需要从娃娃抓起,从小培养青少年儿童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价值观。
建议二:依法治国,进一步完善国家法律,法律应该遵从普遍的社会道德价值观,任何法律都不能与基本的普遍的传统伦理道德、社会公德、起码的事理和情理相矛盾,相冲突,不能把法律凌驾于基本的普遍的伦理道德和事理情理之上,更不允许法官把自己的权力凌驾于道德、法律之上,只一味追求“法律正确”。
建议三:今后法官接收任何资料、证据,硬性规定必须出具收据,而且要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案件立案及审理过程和法官的一言一行,避免日后耍赖!凡是法官不出具收据,导致出现了冤假错案,法官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议四:老百姓盼望政治清明,司法公正,腐败绝迹,国泰民安,安居乐业!希望中央将杜绝冤假错案纳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绩考核范畴,还老百姓一片风清气朗的天空!
建议五:希望国家制定生育政策,不要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应当有千年战略万年大计。
建议六:现在,国家正在整治各个领域的乱象,我希望再整治一下黄色、乱伦广告;整治一下无缝隙无死角的强制性植入广告和视频、直播,让人防不胜防,无法拒绝接收,无法屏蔽,无法退出的乱象;整治一下思想反动、理念消极、心态阴暗、崇洋媚外之徒压正扶邪,冷嘲热讽,甚至围攻谩骂传播正能量人士的歪风邪气!
建议七:国家法律应该有超前底线设定。
国家的法律法规应该走在前面,实行超前底线设定。无论谁,无论何时何地,只要触及这个底线,就应该追究法律责任。比如:涉及色情、道德、未成年人犯罪等等,即使是新行业、新项目、新软件、新平台,凡是触及了这个底线,都应该追究法律责任,不能以“之前没有类似案例可资借鉴”为由,予以放过。
六个措施:
一、建立优良秩序,永远健康发展。
二、加强教育工作,争做合格公民。
三、加强文化建设,维系民族团结。
四、加强法纪教育,建设勤廉队伍。
五、关注国计民生,给予百姓幸福。
六、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维护国家民族人民利益。
达川区法院的个别领导和法官,在维护自己做为强权机关的权力,亵渎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我跟以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赵家镇的邓明轩、双庙镇的杨三福两个流氓农民为首的一伙人发生合伙纠纷,他们不跟我进行合伙清算,反而采用各种卑鄙手段逼迫我写下巨额“借条”,归还所谓借款,造成我债台高筑,陷入类似套路贷一样恶性循环的死胡同。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法院不良法官王怀国,与邓明轩、杨三福等人互相勾结,故意毁灭我提交给他的被胁迫写借条的重要证据,判决我败诉,冻结了我的退休工资,断绝我唯一收入来源,查封了我的唯一住房,导致我们全家更加困难,陷入绝境,家庭矛盾频发,处于妻离子散、分崩离析、家破人亡边缘!
今年,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期间,不良法官王怀国向达川区纪委承认“遗失”了我的重要证据,被给予了小小的警告处分。
我是很不满意这个处理结果的。昨天,我去找达川区纪委,要求重新认定王怀国的违法犯罪事实,他就是有意“毁灭”,必须受到严厉惩处,必须被清除出政法队伍,但是,纪委的同志让我去找信访室提出诉求。国庆节后,我将去找信访室并同时向上级纪委反映这一诉求。
既然达川区法院以前判决我败诉的重要证据已经缺失了,已经被不良法官王怀国亲自“釜底抽薪”了,那么,原判决自然不能成立了。这么简单的逻辑和道理,除了痴子、呆子、傻子,三岁的小孩子都明白这个逻辑和道理,想必做为在法院工作的每一个法官,都是非常非常非常专业的知法、执法人员,更应该明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院决定再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法律规定明明白白:应该由发生冤假错案的本级法院院长启动纠错程序。关于这条规定,从字面上理解,没有歧义,没有附加条件;《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也没有对这条规定另外解释。也就是说,我这个冤案,就应该由达川区法院院长启动纠错程序!
当我得知王怀国已经向达川区纪委承认“遗失”了我的重要证据被给予警告处分后,立即去达川区法院,要求启动纠错程序。达川区法院的副院长李官恒、执行局局长余川等四个领导接待了我。但是,有关领导压根就不愿意自己主动纠正冤假错案。他们说,我这个冤案已经过达州市中院、四川省高院再审,也经过了四川省检察院抗诉,只能找最高人民法院启动纠错程序了。他们要我去重庆,找最高院第五巡回法庭。
我虽然按照自己的理解和判断据理力争,但是没有用,胳膊扭不过大腿,只好去重庆找最高院第五巡回法庭。但是,最高院第五巡回法庭的接待法官告诉我的,跟我与达川区法院几个领导据理力争的说法完全一致。
我回来又去找达川区法院的领导,没有想到他们居然说最高院第五巡回法庭接待法官的说法是错误的!我没有想到,做为下级法院的达川区法院领导居然敢否认最高院法官的解释,让我哭笑不得!这是专业水平问题,还是“初心”问题?
达川区法院的领导又要我去找达州市中院。
很明显:达川区法院的领导要坚决维护冤案到底!!!
我又跟达川区法院的领导据理力争。我说,叫我去找最高院第五巡回法庭的是你们!否认最高院第五巡回法庭接待法官的解释也是你们!这不是踢皮球吗?!这不是把我当猴子耍吗?!这不是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吗?!对不起,我不去了!请你们内部讨论、协商,确定好了应该由哪个法院纠错,我再去找哪个法院。否则,你们达川区法院派人,跟我一起去找达州市中院。
达川区法院的领导见“推磨”这个法子使不灵了,只好叫我写一个要求纠错的申诉状交到立案庭。
过了几天,一个叫“黄玉明”的法官给我打电话,叫我去达川区法院。跟先前的几个领导一样,黄玉明又玩起了踢皮球、耍猴子、猫捉老鼠的把戏。我又据理力争,最后,黄玉明只好说:“好嘛,你就把申诉状交给我嘛。”
我把申诉状交给黄玉明后,问他什么时候出结果。他说他要休年休假,出去旅游,要耽误十几天才回来。等他回来后,又说“这两天”会出结果。但是,他这个“过两天”,却超出了n倍!
我给他打几次电话,都是“这两天”!
前天,黄玉明终于通知我去拿结论。但是我高兴不起来,心里忐忑不安。凭着我跟达川区法院几个领导和法官打交道的亲身经历、感受,我有强烈预感,达川区法院不会轻易主动纠错的。
昨天,我去拿结论。我一直以为黄玉明是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没想到,黄玉明竟然直接成了审判长,直接裁定驳回我的申诉请求。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法院(2021)川1703民申11号最后部分原文:“本案业经本院一审、达州市中级法院二审、四川省高级法院再审及四川省检察院监督,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无权更改上级法院作出的判决。故申诉人吴学专向本院申诉申请的再审请求,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款、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再审申请人吴学专的再审申请。
审判长:黄玉明
审判贞:严焱
审判员:刘宁”
黄玉明说“于法无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是怎么规定的?瞎了他的狗眼睛!
果然在我的预料之内!!!
我又被达川区法院忽悠了一回!!!
黄玉明驳回的理由是:该案已经过了达州市中院、四川省高院、四川省检察院的审理,均维持原判,因此他顺理成章也就维持冤案!
请问黄玉明:你就这水平吗?你怎么混上法官的?按照法律规定,哪级法院发生的错案,就该哪级法院纠错,并没另外附加经过上级法院审理,本级法院就不能纠错这个条件!再说,全国纠正那么多冤假错案,哪一起冤假错案没经过上级法院审理却一律维持原判,然而为什么最终又予以纠正了?
再请问黄玉明:你是法院院长吗?你有权力启动纠错程序吗?你这个裁定,经过法院院长审核了吗?代表达川区法院,还是你个人行为?你为什么要死死维护冤案?现在,党中央仍然在对全国政法队伍进行教育整顿,你还在顶风跟党中央对着干,真的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吗?!
我非常愤怒,在达川区法院大厅给黄玉明打电话,质问他以上这些问题,但是,没等我说完,他什么都不说,挂断了电话。
我又向法院的其他工作人员提出质疑,他们一个个叫我“走程序”。
呵呵!达川区法院的不良法官王怀国利用合法手段,炮制冤案;黄玉明继续利用合法手段替王怀国维护冤案,然后叫我这个冤案当事人“走程序”!
达川区法院的法官老爷们为什么把“走程序”挂在嘴边?为什么喜欢动不动叫冤案当事人“走程序”?只因为这些“程序”尽在他们掌握中,“法律在我手,想怎么判就怎么判”!唯有“走程序”,方能万全保险,才不致于让不良法官翻船,惹火烧身!
“走程序”俨然成了一些不良法官的口头禅、护身符、遮羞布、不二法宝!
“走程序”已经成了悬在普老百姓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这个所谓“程序”,纯粹是坑害无辜百姓的“套路”!
上级法院、政法委、纪委的领导们,你们可知道达川区法院的个别法官在继续顶风,在继续知法执法犯法?!
党中央啊,您可知道底层老百姓遭受冤屈,却无力抗争?!
冤!
冤!!
冤!!!
……
谁为我伸冤?!
青天几时有?
苍穹黑黝黝!
挥毫批权奸,
仗剑孺子牛!




达州凤凰山下论坛的一个山友说了一句公道话。非常感谢!🌹🙏🙏🙏

作者简介:巴山君子兰,本名吴学专,又名吴泉池,曾用笔名:吴金洲、金洲、勿相忘。四川达州人。《史记》第一世家、吴氏始祖吴泰伯第一百世孙,孔子的老师吴季札第八十一世孙,轩辕黄帝第一百一十七世孙,后稷第一百一十三世孙(百度吴泰伯的父亲周太王、古公亶父,是黄帝第十六世孙,后稷第十二世孙),达州市达川区双庙镇政府退休公务员,曾做过十余年乡村小学教师,达川区作协会员,达州市作家协会会员,达州市诗词协会会员。四川千禾利莉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总裁。都市头条认证编辑,作品多次被推荐到精华榜、人气榜、传播榜、热点榜、红榜、置顶,多次被推荐到都市头条名人榜。青年作家网签约作家。一个普普通通的文学爱好者,喜欢用自己的语言讲优美的童话故事。红蚁旅游代理人。一个具有极强爱国精神和家国情怀的人。
人生信条:为人重情重义,做事善始善终。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
热爱文学,长期致力于文学创作,笔耕不辍,追求精致、完美,注重思想性、艺术性、欣赏性、趣味性相统一。先后在《诗刊》、《中国诗歌网》、《青年作家网》、《中国剧本网》、《达川电视台》、《达州文艺报》、《凤凰山下论坛》、《当代巴山文学》、《阅读悦读•写乎》、《作家平台》、《作家荟》、《逐梦文苑》、《都市头条》、《华人头条》、《台湾好报》、《两岸好报》、《成都市场监督网》、《消费日报》等发表大量新闻、诗歌、散文、小说、剧本、童话故事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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