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近年来,宜阳县财政局自觉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及省、市、县促进就业相关政策,积极履行财政职能,为全县就业创业工作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明确提出“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该局仔细对照财政职能分工,始终把保就业放在财政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就业资金优先拨付工作思路,全面落实各项促进就业优惠政策,积极筹措并及时拨付就业资金,着力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
不断强化政策落实。该局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安排求职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大学生开业补贴及运营补贴等相关经费,助力高校毕业生在宜阳县创业立业;加大对困难群体就业帮扶援助力度,通过投入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公益岗位补贴、基层岗位补贴等资金,切实解决就业难点;安排创业补贴、优秀项目补助等资金,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安排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资金,助力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安排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考核奖励资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先进制造业发展资金,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基本盘。
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20年,该局就业资金共支出517.02万元。其中,职业培训补贴155.16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15.69万元、社会保险补贴17.48万元、岗位补贴127.36万元、就业见习补贴22.7万元、创业补贴30.36万元、吸纳就业补贴12万元、就业创业服务补助106.28万元、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29.63万元。及时拨付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考核奖励资金600万元、稳就业资金272万元、先进制造业发展资金174万元、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再贷款财政贴息4.63万元、中央及省外经贸发展资金40.77万元,支持稳定就业。2021年,该局筹集就业资金432万元。截至目前,累计支出188.98万元。其中,职业培训补贴12.81万元、社会保险补贴32.68万元、岗位补贴138.99万元、创业补贴4万元、信息化建设0.12万元等。
不断完善管理机制。该局通过完善预算执行指标动态监控机制,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及时掌握就业项目预算执行动态,并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资金安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细化就业项目预算支出,合理安排资金,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 赵毅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