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格律诗浅说(四)
——古诗词基础知识系列谈之五
作者:一片红叶
第四部分:律诗之律(下)
四、律诗押韵之规则
押韵,也叫压韵。指的是通过韵脚有规律的组合,以求得诗词、歌赋、曲剧等韵文的节奏美和音韵美。 押韵虽然不是律诗的本质特征,但在律诗中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律诗“讲究平仄”的一个关键性环节,也是彰显律诗抑扬顿挫、和谐悦耳的“头号角色”。律诗的押韵,有其特殊的要求。这主要体现在:
1、它要求押平声韵,不能押仄声韵。
2、必须是隔句押韵,不能连续押韵(首句入韵者除外)。
3、必须押同一韵部的韵,不能押邻韵和近似韵(首句入韵者除外)。
4、抛开头两个字(七律是前四字)不说,平收的句子无论处于什么位置,后三字的组合,不外乎以下三种形式:仄仄平(乙句)、平仄平(乙句)、仄平平(丁句)。
这就意味着:律诗的3、5、7句的尾字,必须是仄声字;二是2、4、6、8句的尾字,以及“首句入韵”句的尾字,必须是平声字,而且必须是“同韵字”。律诗的这些押韵要求,等于是在平仄上、读音上给律诗的尾字做出了更严格的规定。

除了不能押仄声韵、不能句句押韵、不能越部押韵这些“硬杠杠”之外,重韵、撞韵、挤韵、僻韵、哑韵、混韵等,也是自清代恢复“诗赋取仕”以来诗家们主张应当尽量避免的。他们认为,出现了上述现象,就会影响律诗的音乐美、灵动美、新颖美。但也有一些诗家们对此不以为然。后三点持异议者不多,分歧主要在前三点上。持异议者认为:重韵、撞韵、挤韵之说,不过是一些人的节外生枝、故弄玄虚,是一个伪命题。是耶非耶,笔者兹简要介绍如下,仅供关注这个问题的各位参考。
1、重韵。重韵有几种情况:一是韵脚出现重复字。如:晚唐诗人罗隐,有一首七律诗《县斋秋晚酬友人朱瓒见寄》,其中的五个韵脚字(此诗为首句入韵)分别是:瑰、来、回、台、回。后一个“回”字,就属于是重韵。比罗隐小13岁的杜荀鹤,有一首七律诗题名为《自叙》,其中的五个韵脚字(也是首句入韵)分别是:身、贫、人、真、人 。后一个“人”字,也属于重韵了。这种一字重韵的现象,在《唐诗鉴赏辞典》收录的律诗中寥寥无几,北宋以后的律诗更是极为少见了。韵脚应当避免重复字!对这一点,反对的人,微乎其微。
二是同音字连韵。如唐代诗人刘长卿的七律《使次安陆寄友人》的首联(首句入韵):新年草色远萋萋,久客将归失路蹊。“萋”与“蹊”就是”同音连韵”。又如李商隐的七律诗《银河吹笙》(也是首句入韵),韵脚字分别是:笙、明、惊、清、情。“清”与“情”,自然也是“同音连韵”。但,隔韵就不算是“同音连韵”。如李白的七言绝句《客中作》: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香”、“乡”虽同音,但不是“同音连韵”,因为中间还有一个“光”字韵。又如刘长卿的七律《送严士元》(也是首句入韵),其中五个韵脚字的顺序为:城、晴、声、情、生。“晴”与“情”、“声”与“生”,也不是“同音连韵”。而持不同意见者认为:不管隔韵不隔韵,隔句不隔句,“同音连韵”都是可以的,并不影响律诗的“音乐美”。
三是前后韵脚为同义词。如唐太宗李世民的五言律诗《芳兰》:春晖开紫苑,淑景媚兰场。映庭含浅色,凝露泫浮光。日丽参差影,风传轻重香。会须君子折,佩里作芬芳。韵脚分别为:场、光、香、芳。其中的“香”与“芳”,便属于同义词双押。“同义双押”应当尽量避免!在这一点上,似乎也没有异议。在历代著名诗人的诗作中,“同义双押”的现象,也确实是很少见的。
2、撞韵。即出句的尾字(首联除外)和对句的尾字韵母相同。如韩愈的七绝《初春小雨》: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第三句的尾字“处”,和对句中的韵脚“都”字韵母相同,“处”字就是“撞韵”。又如王安石的《泊船瓜洲》:京口瓜洲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岸”字也同样存在着“撞韵”的问题。提出和支持“撞韵”说的人认为:有了“撞韵”的现象,就会形成声韵上的雷同,减少了音韵上的“参差美”。而持不同意见的人认为:这不是绝对的,只要逻辑重音处理得好,就不存在“撞韵”的现象。
3、挤韵。即在句子中有和韵脚韵母相同的字。如王之涣的《凉州词》: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其中的“远、片、万、怨”四字,都与韵脚的韵母相同,这就是所谓的“挤韵”。提出和支持“挤韵”说的人认为:有了“挤韵”的现象,就会减弱诗句的“音韵美”。而持不同意见的人认为:所谓的“挤韵”,纯粹是一个伪命题。只要前后韵脚没有出现重复字,都是可以的。
4、僻韵。就是韵脚字是一个生僻字或者已经“老化”了的字。因为律诗是写给许多人看的,不是写给几个人看的;是写给今人看的,不是写给古人看的;所以,律诗不仅要拒绝“方言土语”,而且要拒绝现代文中已经很少出现的被淘汰了的生僻字(词)。
5、哑韵。即开口度较小、声韵低沉、不够洪亮的韵。 如“花”和“葩”,同义同韵且同调,用“花”而不用“葩”;“香”和“芳”,在“花香”这个义项上,同义同韵且同调,用“香”而不用“芳”;“愁”和“忧”,同义同韵且同“平”,用“愁”而不用“忧”。
6、混韵。也叫乱韵。不同用韵体系韵字混押,或者同一个用韵体系的非同部韵字混押,都叫“混韵”。不同的“用韵体系”,主要是指“平水韵”、《中原音韵》“十三辙”、“中华通韵”四大用韵体系。

五、说说十三辙和中华通韵
先说十三辙。辙,韵也。十三辙就是指十三个韵部。是明末清初在中原、华北等地区说唱艺术中兴起的一种新的“用韵体系”,流传至今。最初的创立者是谁,说法不一,也许本来就非一人之力。
十三辙主要是根据“发音的相同或相近”来对“韵脚字”进行分类的,并没有一个十分明确的“划分标准”。它应运而生,因时而易,谈化了声调上的区别(取消了入声韵)。十三辙分别为:
1、一七辙、2、姑苏辙 3、怀来辙、4、灰堆辙、5、遥条辙、6、油求辙、7言前辙、8、人辰辙、9、梭播辙、10、发花辙、11、乜斜辙、12、中东辙、13、江阳辙(实际上是十四辙,zi.ci.si.zhi.chi.shi .er7个整体认读音节,大概是因其很少做韵脚,没有被列入十三辙)。每一辙的名称不过是从本辙里面选出两个代表字而已,别无他意,也完全可以用另外的两个字来代替。
虽然十三辙产生时还没有汉语拼音,但今天我们用汉语拼音来标对它对汉字声韵的归类,可以看出:它对声韵的划分和归类,和《中华通韵》是相当接近的。这一现象,至少说明两点:一是自清代以来的三百多年里,北方语言,在语音方面的变化并不是很大;二是“十三辙”之所以广受欢迎,是因为它有着广泛而又雄厚的社会基础。
十三辙等于是把平水韵的106韵归并成了13韵,比《中原音韵》的19韵又前进了一大步,可以说是中华“用韵史”上的又一次“飞跃式”的重大变革。虽然学者文人创写古诗词时,并不把十三辙作为用韵的依据,可它对诗歌、戏曲、曲艺的繁荣,却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对丰富中国人的文化生活、促进中国人的“精神文明建设”,绝对是厥功甚伟的。直到到今天,好多人写诗歌,依然用的是“十三辙”。
再说说《中华通韵》。《中华通韵》是一本新韵书,它的前身是2004年推广试行的《中华新韵》。《中华新韵》是本世纪初中华诗词学会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语文委”)的委托,所进行的关于声韵改革的一个重大科研项目。历经十五年,经过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2019年3月,“语文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审定并通过了《中华通韵》。然后,由教育部、“语文委”联合发布,于2019年11月1日在全国范围施行。
所谓“通韵”,是说凡是使用汉语言的,诗、词、歌、赋、曲、剧等所有文学样式,统统适用。《中华通韵》的问世,标志着我国又有了一部代表着国家意志的“用韵新体系”,也象征着汉语言“用韵”的规范化、统一化又向前迈出了划时代的一大步。《中华通韵》以《新华字典》的注音为读音的依据,将汉语拼音的35个韵母,划分为16个韵部。
这16个韵部的代表字分别是:啊喔鹅/衣乌鱼/哀欸熬欧安/恩昂英雍儿(分韵表格从略)。韵部的划分标准是:同身同韵。韵母分为韵头、韵腹、韵尾——除了韵头,韵腹和韵尾都叫“韵身”。所谓“同身同韵”,就是将韵腹相同或者韵腹韵尾都相同的字,归于同一韵部。客观依据是:韵身相同的字,发音总是取同一收势,读起来一定是和谐统一的,因而必然也是押韵的。
平仄区分原则:《中华通韵》只分平仄,不辨入声。每一个韵部,又根据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分为四个调类(分部),多音字则分别收录。这样,每个大的“韵部”,自然也就明确了平声字和仄声字。并且规定:要求用“入声韵”的词牌,改用仄声即可。
《中华通韵》,和“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宪法》第十九条)是一脉相承的。“以身定韵部,以调分平仄”,是《中华通韵》定韵和划分平仄的两把尺子。一个是依据,一个是标准,它的准确性、便捷性,是其前任何一部韵书所不具备的。所以,它比先前的任何一部韵书都更科学、更规范,更实用,更便于为广大韵文爱好者所掌握、所运用。
《中华通韵》明确规定了用韵的八字方针:“倡今知古,双轨并行。”并且简要阐明了推行通韵的重大社会意义:将进一步推动中华诗词新韵使用的规范化,更好地满足新时代韵文需求,助力全民族文化素养的提升,促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传播和发展。
何为“倡今知古?”就是创作格律诗和长短句,提倡使用新韵,但并不否定古韵。不但不否定,还要求学生和古诗词爱好者应当对古韵有所了解。了解是为了更好地欣赏前人和今人以旧韵所创作的古诗词,并不是鼓励后生们也要用古韵去写格律诗和长短句——喜用古韵者,当然例外。
何为“双轨并行?”就是新韵颁布以后,并不废除旧韵。新韵旧韵,同时并存,各取所爱,悉听尊便;何时用新,何时用旧,完全自由。只是新韵旧韵“有别”的韵字,在同一篇作品中不可“混用”。“双轨并行”的方针,体现了国家对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尊崇,对喜欢用旧韵写作古诗词的创作者们的尊重。但国家提倡的是用“今韵”,而不是“古韵”,这应该是用不着争辩的。

六、律诗对仗之规则
对仗,是律诗和对联特有的一种修辞手法。它有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指词、词组的结构与属性,在上下两句中的同一位置必须是相同的;二是平仄上必须符合格律诗关于上下句关系的要求;三是意思上只能是相承、相对或相关的,不能是相同或相近的。如:南北朝时期的诗人王籍有一首很著名的五言诗《入若耶溪》。其中的颈联是: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作为古风体,这两句诗自然是无可非议的。但作为“律诗”,显然是不“称职”的——十个字当中,有“三对”是同义词;上下两句,几乎是一个意思。又如:杜荀鹤七律诗《自叙》中的颔联:宁为宇宙闲吟客,怕作乾坤窃禄人。其中的“宇宙”和“乾坤”,就是“同义对仗”。这就违背了律诗“以少胜多、以一当十”的遣词造句的基本原则。“同义对仗”和“同义连韵”,说法不一,其实质是一样的,都是要求上下句同一位置上的字(词)意思不能相同。
平仄和押韵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声韵上的节奏美、音乐美;对仗的目的,则是为了增加律诗形式与内容上的对称美、端庄美。但是。这种对称美、端庄美,又必须是建立在“内容不可雷同”基础之上的。对仗一定是对偶,但对偶未必就是“对仗”。只要上下句同一位置上的词、词组结构、属性相同,都属于“对偶”。“对仗”则不然,它比“对偶”的要求要高得多。
对仗有工对与宽对之分。工对,要求每一个节拍的词或词组的属性必须相同。比“工对”更严格的是“严对”。“严对”要求每个音节(字)的属性都要“两两相对”,如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等等。如李白的七律诗《登金陵凤凰台》中的颔联:“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可谓是“字字相对”,这就是工对中的“严对”了。而这首诗的颈联“三山半落青天外,一水中分白鹭洲。”就是一般的工对了。因为“外”是方位名词,“洲”是实体名词。
再如毛主席的七律诗《长征》中的颔联和颈联:“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两联都是词与词的“两两相对”,并非是“字字相对”,是工对,但不是严对。
所谓宽对,就是只要上下句子同一位置的短语结构相同或相似就行。“新文化运动”以后,相当数量的律诗在对仗上都是工宽结合的。仅以毛主席的三首律诗为例:五律《喜闻捷报》中的颈联:“故里鸿音绝,妻儿信未通。”其中的“故里”与“妻儿”是工对,“鸿音绝”与“信未通”就是宽对;七律《咏贾谊》中的颈联:“雄英无计倾圣主,高节终竟受猜疑。”其中的“雄英”和“高节”是工对,“无计”与“终竟”是宽对,“倾圣主”和“受猜疑”也是宽对。七律《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中的颔联:虎踞龙盘今胜昔,天翻地覆慨而慷。前四个字是严对,后三个字“今胜昔”和“慨而慷”,只是“结构类似”,属于宽对中的宽对了。
前面说到,律诗中的对仗,应当尽量避免使用意思相同或相近的词。一旦有了这种情况,就会削弱诗作意境上的丰富多彩。如孟浩然的五律《过故人庄》中的“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其中的“绿”和“青”就是“同义对仗”,虽说是可以的,却不是最佳的。而杜甫诗句“两个黄鹏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青”字就用得恰到好处。翠柳,即绿柳;青天,即蓝天。“青”字在这里是“蓝”的意思。
首联和尾联,究竟是对仗好还是不对好?笔者一管之见:觉得还是不对为好。理由是:既然律诗在声韵上强调“抑扬顿挫、对黏结合、避免押韵雷同,”那么,在句子成分的构成上也应当与之相辅相成,音义相协,错落有致。如果三联甚至四联都用对仗,句式就很难避免雷同。一旦雷同,就难免要削弱律诗在节奏上的变化美和灵动美。
仅以杜甫的五律《春夜喜雨》为例: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中间四句,“随风”对“润物”,“潜入夜”对“细无声”,“野径”对“江船”,“云俱黑”对“火独明”,对仗对得非常工整(还可以划分得更细)。而首联和尾联,则是“错落有致”了。先看首联:“好雨知时节”,是一个主谓短语;“当春乃发生”,是一个状谓短语;再看尾联:“晓看红湿处”,是一个无主句的动补短语;“花重锦官城”,则是一个主谓短语。即使同为“主谓短语”,首联的出句“好雨知时节”和尾联的对句“花重锦官城”的内部结构也是不同的。这首五言律诗,堪称是律诗对仗的“最佳范本”。
在《唐诗鉴赏辞典》收录的五律、七律中,首联和尾联采用“对仗”的,不到五分之一;四联全用“对仗”的,就更是屈指可数了。在已经公开发表的毛主席的十七首律诗中,只有两首五律的首联是用了“对仗”的。一首是《张冠道中》,另一首是《喜闻捷报》。尾联采用“对仗”的,一首也没有。
当代人应该怎样写律诗? 首先,不能太随便。不管用新韵还是用旧韵,在平仄、押韵、对仗上,都要尽可能按照律诗的规矩和注意事项来。作为一种爱好和消遣,作为亲友间的相互交流,我们不必写得很规范,但起码应该是八九不离十。否则,就有点对不起“律诗”这个“美名”了。格律诗的所有要求,对新韵律诗都是适用的。
其次,不必太拘泥。这里的“拘泥”“,是指恪守“平水韵”的声类划分来写律诗。一是“平水韵”本身就缺少一个“一元化”的分韵标准——随意性较大。譬如:东冬不同韵,田间不同韵,阳江不同韵,支垂随崖却同韵,等等。这种情况,在“平水韵”中,不是个别现象,而是相当多。二是从它问世到今天,差不多已近800年,汉语言在各个方面发生了多大的变化啊!800年以后的我们,如果依然把“平水韵”当作不可越雷池半步的金科玉律,岂不是既给读者过不去,也给自己过不去吗?
王力先生在他1977年出版的《诗词格律》一书中说:“今天我们如果写律诗,就不必拘泥于古人的诗韵。不但首句可以用邻韵,就是其他的韵脚用邻韵,只要朗诵起来和谐,都是可以的。”王力先生这段话,是针对用“旧韵”写律诗而言的。如今,有了《中华通韵》,原来的一些“邻韵”已经成为“同韵”;原来是“同韵”而现在并非“同韵”的,无论是什么原因,一律以“今读”为准。所以,使用新韵,不应该再用“邻韵”(首句入韵者除外)。为了区别和方便读者,用新韵者,最好标注是“新韵”;用旧韵者,最好也标注一下是“平水韵”或“词林正韵”。

七、说说现当代律诗发展及其现状
“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之一、自由诗的发起人胡适,曾一度把律诗贬得一无是处,说它不过是如同下棋踢球一类的消愁解闷的“文字游戏”。他主张律诗应该像八股文一样,弃之不用。但他的惊世骇俗的论断和倡议,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认可和响应。“新文化运动”以后,读律诗、写律诗的人不仅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多了。原因很简单,因为好的律诗是汉语言文化宝库里精华中的精华,是汉语言极富表现力的最鲜明、最典型的体现者,是多姿多彩、魅力无穷的一件件语言文字艺术品,不是哪几个人说它不行它就不行了。
但,胡适也不是没有功劳的。“新文化运动”以后,律诗得到了很大程度的“解放”——不少人写律诗,不再固守“不得押邻韵和近韵”的限制,对仗上也有所宽松;就是在“平仄”上,“固者未固、拗者未救”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的。但总体来说,行家们写律诗,除了个别地方“有违陈规”,基本上还是“循规蹈矩”的。既不固守陈规,又充分尊重“游戏规则”,应该说这是近代诗词大家们给我们树立的一个很好的榜样。在这方面,堪称楷模中的典范的,非毛主席莫属。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律诗的繁荣,无论是作者还是作品,数量之多无疑都是空前的。虽然“水货”比比皆是,但精品佳作也蔚为大观。
而围绕“律诗该怎样用韵”的争论之激烈,也是前所未有的。自从第一版《汉语拼音方案》推广以来(1958年),持两种截然相反态度的人,一直在各抒己见,互不相让。一派认为,格律诗和长短句是老祖宗们遗留下来的两种传统文学样式,写诗填词,就得严袭传统规则,否则就不配称是律诗和词;一派认为,平水韵的定韵分部,与现在的语言实际有着较大的差异,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应该坚决摈弃,以普通话中的四声取而代之。
《中华通韵》的问世,虽然“一锤定音”,但并没有使“用韵之争”偃旗息鼓,直到今天,争论还在继续。拥护《中华通韵》者,自然是大多数;特别是广大古诗词爱好者,从此以后,他们可以名正言顺地用新韵来写律诗来填词了。但是,依然有一部分文化人对“用新韵创作古诗词”,是持否定态度的。
笔者在网上还曾经看到一种貌似很公允实则很“滑稽”的观点:提倡初学用新韵,入门之后用古韵。理由是:新韵好比桑塔纳,旧韵好比是奥迪。笔者浅陋,不知道这种“高见”的客观依据是什么。其实质,还是认为“用新韵写律诗是不能登大雅之堂的”。而在笔者看来:用新韵写出耐人寻味的作品来,难度并不比用旧韵小;用旧韵也不意味着写出来的诗作就一定比用新韵更“艺术”。
用旧韵还是用新韵,不过是“工具”有所不同的问题。它们之间并没有雅俗之别、宽严之分。韵部分得“细”,并不意味着“严”,还可能体现着“乱”。严不严在于:标准明确不明确?统一不统一?《平水韵》把东冬、真文、鱼虞等分作二部、将萧、肴、豪分作三部,将元、寒、删、先分作四部,等等,不一而足。无论当时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也无论它在750年前有多么的“切合实际”,但在今天,这样的划分与归类,除了对我们阅读、理解古诗词有所帮助外,究竟还有多大的积极意义?如果今人写诗作词,还是率由旧章,不过是人为的作茧自缚而已。
如果硬要比个优劣高下来,笔者倒觉得《中华通韵》比《平水韵》更先进、更科学,“自动化”程度更高些,和人民大众贴得更近些。一方面是国家在大力提倡、推广普通话(《宪法》、《教育法》、《语言文字法》,对此都有十分明确的规定),一方面却是相当一部分文化人对提倡用新韵创写古诗词说“不”,这不能不说是当代中国文化领域里一个比较“奇葩”的现象。,其实,平水韵本身就是一个革故鼎新的成果。没有与时俱进、推陈出新,哪里又会有《平水韵》?
语言现象,是一个渐进性的“约定成俗”的自然过程,不是任何人能够左右得了的。但历史表明:越来越统一,越来越便捷,是汉语言演变发展的一个总趋势,也是中华民族文明程度越来越高的一个重要标志。在继承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在与时俱进的前提下重视继承,是唯一正确的选择。旧韵和新韵,究竟哪个生命力更强、更能赢得未来作者和读者的喜欢,是需要时间来验证的。与其争来争去,远不如各自都拿出令人折服的作品来更具有现实意义。也许,五十年以后,一百年以后,结论不争自明。
毛主席生前曾经说过:“无论文艺的任何部门,包括诗歌在内,我觉都应是适合大众需要的才是好的。”《中华通韵》是“语文委”和中华诗词学会贯彻落实毛主席“人民艺术为人民”思想的丰硕成果,是大视野、长眼光指导下的语言学界、诗词界专家学者心血和智慧的结晶。“倡今知古、双轨并行”的用韵方针,兼顾了方方面面的意见和诉求,是非常客观的、务实的。唐装时装,牡丹月季,各美其美。中国文学的“百花园”里,多一个品种总比少一个品种要好些;让古诗词成为一种大众化的语言艺术,为越来越多的人所喜欢、所涉足,总比只有一小部分人会写古诗词要好些。最后,谨以一首新韵小诗作为拙作《古诗词浅说》的结束语:
古诗新韵赋新篇,策马驱车任喜欢。
京剧黄梅大平调,千红万紫最人间。
初稿:2020年8月
修改:2021年9月

【作者简介】一片红叶,本名冉庆忱,山东曹县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中学语文高级教师。1973年12月入伍,1978年4月转业到柴达木油田。从教13年,从事文秘工作、行政管理、党群工作16年。退休以后,从敦煌迁居温江。喜欢文学创作,闲暇时,自吟自乐。已撰写小说、散文、诗歌等体裁百余篇。

微信公众号平台《江南诗画艺术院》创建于2016年1月31日,《世外桃源美文美声》创建于2016年4月20日,《红月亮诗画艺术社》创建于2016年6月21日,《晓犁文化传媒》创建于2017年6月21日。以文交友,文学之旅与您同行,美文美声与您共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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