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之罪(小小说)
作者:唐俊杰 宋文秀 朗诵:罗兰
腊月二十三,农民工张大力第八次走进老板的办公室,老板杜心长一抬眼皮,不屑一顾,“张大力,你怎么又来了?三个字,没有钱!”
“老板,我给你打工一年了,一分钱的工资都没拿到,家中老娘病重在床,天天需要买药,孩子上学也要用钱,请求先付一个月的工资,度过年关,这不算过分吧?”
“说了一千遍了,还是三个字,‘没有钱’!保安,请他出去!“
保安硬是把张大力拉出了杜老板的办公室。
张大力满脸泪水,沮丧地走在大街上,正好看见老板的母亲推着孙子玩,他双手抱起孩子就跑,孩子哭,奶奶喊,他全然不顾。
跑进一个小胡同里,张大力把一块糖放进孩子嘴里,孩子不哭了。他的心里翻江倒海,立即意识到自己这是在犯罪,但为时已晚。他想丢下孩子逃跑,但又一想,不行,孩子会叫别人抱走的,那可是罪上加罪了。
怎么办?思来想去,还是孩子的安全第一。于是他抱起孩子上了大街,回到抢孩子的那个地方去找孩子的奶奶还给她。但奶奶因着急上火病倒了,住进了医院,他只好抱着孩子等警察来抓。
警察终于把张大力抓走了,但孩子安然无恙。
法庭上,审判长宣判,张大力因抢劫儿童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
当宣布退庭时,一位年过六旬的老妇人突然对审判长说:“我有话要说!”
审判长和人们马上意识到,这是孩子的奶奶嫌判的太轻,提出要加刑的发言。
老妇人说:“我是孩子的奶奶,因孩子丢失,差点要了我的老命,听说孩子安全回来了,我的病也很快好了。第一,我感谢警方及时破案。第二我感谢大力的善心,虽然他一时糊涂抢走了孩子,但没动孩子一根毫毛。第三,我想说明,大力同志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是我儿子逼的,我儿子是罪魁祸首。第四,我要求法庭轻判或不判张大力,如果他进了监狱,他那一无所有的家庭怎么办?他那病重老母亲怎么办?他那正在上学的孩子怎么办?第五,欠农民工的工资算不算犯法?我儿子要不要判罪?一句话,造成这种悲剧的根源在哪里?是谁之罪?”
审判长一时回答不上来,而全庭的人员都对老人的义举投去了敬重的目光,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作者简介:唐俊杰,山东惠民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资深作家、诗人,国际现代华文研究会会员,中国网络作家协会会员,中国小说学会会员,中国诗歌学会会员,中国散文学会会员,山东散文学会会员,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会员,国际现代华文研究会研究员,北京东方英才青少年素质教育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学教师。所教学科曾获山东省东营市高考第一名。政治论文、教育论文、艺术论文、奥运征文均获全国一等奖。
作者简介:宋文秀,山东滨州人,大专学历,中学教师。作家、诗人,中国网络作家协会会员,中国诗歌学会会员,山东散文学会会员。
几十年来,他们笔耕不辍,创作了三百多万字的文学作品,有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戏剧等,散见于各报刊、著名网站和网络文学平台。已出版文学作品六部,约250万字。

朗诵简介:罗兰,从事多年语言艺术教育及研究,大型活动策划人,培养的学生在国际国内比赛中成绩优异,荣获语言类“国际优秀导师”奖。微信公众平台【罗兰之声】【夜听罗兰】创建人。荔枝罗兰之声FM1264639,触电新闻【罗韵兰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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