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河南省郸城县公安局反诈骗中心破获一起新型“洗钱”案,查封现金二十余万元。不法分子以提供工作为由,诱骗群众用自己银行卡帮诈骗分子进行“洗钱”。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案数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9月7日上午,郸城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利用自己银行卡频繁进行大额交易,可能涉嫌“洗钱”。接警后,郸城警方迅速处警,将正在转账的犯罪嫌疑人韩某丽当场抓获。经突击审讯,根据韩某丽交代线索,先后抓获涉嫌“洗钱”嫌疑人张某涛、付某苗、王某、左某瑶、左某立。现查明,今年8月8日,张某涛、左某立以介绍工作为由、告诉付某苗、韩某丽、王某、左某瑶四人,称其有一个朋友在做一个项目,因公司流水很大,需要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忙转账。并承诺其四人成为公司员工后,每月6000元工资、每多办一张银行卡进行转账再给一千元补助,而且每笔转账都有相应提成当场结算。面对每月近万元的收入付某苗等四人听完后怦然心动,便决定试一试。
8月8日,付某苗等四人在郸城县某小区一房间内第一次进行转账操作,期间,后台操作员向他们索要自身手机和银行卡、姓名及微信密码等个人信息,等操作完后他们均领取了相应的提成。面对轻松到手的提成,四人相继沉沦其中,直到被警方抓获后才幡然醒悟。
据反诈骗中心民警介绍,付某、韩某、王某、左某瑶等人实际上是被不法分子利用,用各自的银行卡帮诈骗分子诈骗得来的钱进行“洗白”,其行为已经涉嫌“洗钱”。并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擦亮眼睛,识破不法分子的手段,切莫被利益冲昏了头脑,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孟令康 刘彦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