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革军委对军委总部和方面军各级机关人员称谓第一次作出统一规定——红军正规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1932年12月31日,中革军委扩大会议对军委总部和方面军各级机关、人员称谓等首次作出统一规定:军事人员,从班至军团均称长,方面军称司令;政工人员,连队仍称指导员,营至方面军称政治委员,全国红军称总政治委员;军事指挥机关,全国红军称总司令部,首长称总参谋长,方面军至团称司令部,首长称参谋长;政治机关,全国红军称总政治部,方面军至师称政治部,团称政治处,首长均称主任;供给和卫生机关,全国红军称总供给部和总卫生部,方面军至师称供给部和卫生部,团称供给处和卫生处,其领导人均称长。会议还对各机关的职权及其相互关系作出决定。这对加强部队正规化建设起了积极作用。

乌石垅中革军委旧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