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头条]力荐名家李庆森老师的佳作《法律的卫士,人民的帮手》「飘舞的剑」(674辑)
法律的卫士,人民的帮手
一一赞海南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王晶、律师刘明
作者 李庆森
我一直在黑龙江省政府机关工作,一辈子也没打过什么“官司”。但是, 2018年4月,我受一位親属委托,代她在海南省万宁市花28.06万元,买了一套安居房。由于卖房者搞欺骗宣传,故意把<小产权房>当成了<大产权房>出售。后来,没等交房,就被当地政府给强拆了!向当地政府投诉两年,毫无结果!为讨回公道,我的学生周清源,帮我聘请了他熟悉的原黑龙江的“十佳律师”、现任海南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海南维特律师所所长王晶大律师,为我代理本案,提起民事诉讼。
王大律师,为人正直,业务精湛,一心为民,大义凜然!在黑龙江,曾伸张正义,帮助很多贫困的工人、农民打官司,白尽义务,分文不收!从而赢得了黑龙江很多百姓的一致赞扬和爱戴。他被调到海南后,创办了著名的维特律师事务所,任主任律师、所长。
当他了解我们的案情后,十分愤怒!表示:“一定会竭尽全力,帮你们打胜官司,讨回公道!……”。并当即把办案任务交给了青年律师刘明。
常言道:“名师出高徒”,”强将手下无弱兵“。果真如此!
刘明是王大律师手下的一名战将,为人忠厚,志存高远;服务热诚,气度非凡!他的名片上印着:“以人为本,以法为天,崇尚公道,追求卓越。”
这就是他爱岗敬业的座佑铭!并且说到做到,言行一致。
当他得知买房人于晶因身体多病,生活困难,暂时交不上“起诉讼费”时,刘律师二话沒说,就自掏䁏包,为我们垫付了诉讼费。而且,还把我这位88岁老翁当成了他的亲人,处处关心,事事照顾,经常打电话安慰,叫我别着急上火。他真的把我的案子,当成了他自己的事情去办!完全传承了王晶大律师“全力捍法,一心为民"的光荣传统!
在刘明律师的鼎力推动下,本案一审判决:我方胜诉,被告必须如数退还买房款28.06万元!让我和老伴十分感激!但是,由于万宁法院在复杂的关系网的作用下,错将有执行能力的第一被告吴朝强,强行排除在<被告>之外,人为地为本案增加了执行难度。但王晶、刘明两位律师,却仍在尽心尽力地寻找执行线索,力爭尽早把执行款拿回来。他们一心为民的敬业精神,着实令人敬佩!真诚地为王晶、刘明律师点赞!希望中国能有更多的律师向他们学习,做百姓维权的卫士!
[原创首发]
2021/8/21于哈尔滨
作者简介:李庆森,笔名鲁因,古砚斋居士,祖籍山东,1933年绥化生人。中共老党员,退休老干部。
60年代,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历任《黑龙江日报》编辑、评论员,省政府办公厅秘书,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党委书记。
中华诗词学会会员,黑龙江诗词协会首届秘书长,省政府《晚成诗刊》总编辑。先后发表诗词二干多首,散文杂文二百余篇。已出版诗集4部,散文集2部,诗词丶传记已入编《中国当代文学艺术家大辞典》、《中华诗词学会名人辞典》等。
主编简介:周光彦(飘舞的剑),贵州省织金人,大学法学本科,世界诗歌网金牌会员,中国散文网会员,贵州作家网签约作家,笔若诗歌网签约诗人,都市头条认证编辑,桃花源主流诗刊精华版编辑,绿土地文学编辑,苏研创作群成员作家,中国乡协孔孟文化研究院客座教授,多家文学网站法律顾问。
平时爱好写作,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法制生活报,毕节日报,织金报,中国法律援助网,贵州司法行政网,贵州司法杂志等多家报刊杂志网站发表通迅报道、调研文章、典型案例等1100余篇,在世界诗歌网、中国散文网、贵州作家网、笔若诗歌网《北方诗林》《世纪文化专刊》《乌蒙见证》等多家网站杂志发表诗歌600多首。部分作品被选进《新时代诗歌选》、《中国青年新秀作家》、500多首诗上《都市头条》全部成为精华、其中250首成为热点,被60多个专题收录,出版周光彦都市头条精华热点诗选集《生命的印痕》、三人合著诗选《雨水漫过秋》,作品《农村夏景》荣获第七届中外诗歌散文邀请赛一等奖,作品《牵牛花的情怀》荣获第六届“中华情”全国诗歌散文联赛银奖;作品《一道亮丽的风景》等五首诗荣获第二期中华经典评选大赛第二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