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还在农村生活,八九岁的样子,村东是条小河沟,我们村人叫东沙沟,那时老有水,如今水早已没了。生产队在沙沟旁有片地,那时商品经济不发达,还没有那么多卖菜的,一般是小农经济,自产自销,所以因为水方便,家家户户都用这块地来种个菜。
我和哥哥相差两岁,因为菜地离家较近,间或也往菜地窜,许是为了摘菜,许是当成自己的私家财产。记得小伙伴们在玩筑水坝游戏时,见着了一条蚯蚓想往自己的地里放(老师和书本上都说,蚯蚓是益虫,可以帮地松土),伙伴们威胁要放水冲自己的坝,就患得患失的。爷爷带自己去地干活,也是记得的。
有一天我们哥俩又去地,天下过雨不长时间,还有点泥泞。眼尖的我突然看见隔壁地里刚移栽的辣椒苗,正绿油油的好看,这很好理解,趁下雨有墒,正是移栽的好时候。而且刚移栽上,还没到需要犯醒的时候。
第一个感觉,就是我家地里没有,对哥哥说:“把它拽了栽我家地里吧。”
十来岁的小孩子,应该有偷的概念,但那时是不是感觉自己是个小偷,抑或如孔乙己说的窃书不能算作偷呢(不过,这时的我们还不知道孔乙己何许人也?再长大些学这篇课文,深刻内涵也不懂得)?就不知道了,说干就干,哥哥和我三下五除二把人家的辣椒苗拽出来栽倒自己家地里。
傍晚人家就找上门来,我记得就在我家临街房子的前沿下,妈妈给人家反复解释孩子费气……泥泞地里的脚印很容易发现偷盗者,那时哪里知道这些,要毁灭证据,只是简单感觉种到栽到自己地里就是自己的,至于后果……
妈妈一个劲责怪哥哥,说他淘气,说我不会这么调皮捣蛋。
呜呼!
十几年后,生产队分地,我刚毕业闲在家里,爷爷当时已经去世,爸爸在县城上班,哥哥一天天的不着家。我就跟着大伙分,尺子一量,用石灰点个印,相邻两家就用木橛钉在地上当界,当这茬庄稼收后,大伙就按新分的地种。
地大都一样,很难分的清楚,我左看右看努力记住地块。有天,去别的地,心血来潮,来看新分的地,看了半天,越看觉得越不对,脚下立的就是分的地,但木橛离那个灰点有一个手臂的距离,两头的撅都被人挪动了……
回家和母亲一说,立即去找邻家的人,母亲怕我和人家吵架,就也撵了过去,人家个子大,咱也真不敢把人家怎么样?他一个劲地说:“肯定是放牛的没事干,玩的。”
我说不会骑车子,他带着我一块把木橛又重新换了换。后来,他觉得不好意思,就和别家换了地,地不再搁邻居。
几十年后,记得纪委人说过一个故事,办一个局长的受贿案,有人说给局长送了五千块钱,局长说,那不差,有这回事,我又在楼梯上把它撂下去了……
不久前,我们县的副县长因为六七年前的事情(那时他还是一个局的局长)被司法部门带走,坊间流传当年房地产商分四次往他的存折里打了十万块钱,大伙说房地产商的行贿应该不止他一个人,但其他两人之间的现钱交易没有痕迹,他被逮了个正着。
是啊,古人说得太好了:指个人的言论行动总是在群众的监督之下,不允许做坏事,做了也不可能隐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