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蓝孺张公①暨吕宜人合葬墓志铭②
吕履恒代裴芦院先生作
宇宙之大经,曰忠,曰孝,而古今人克全者盖寡,以吾所见闻,若吾乡吕明德先生③可云无愧也。先生少习伊洛之学④,立身行道,一本於孝经,卒能立大节,以成不朽,故流风遗韵,后死者犹得与被其泽焉。
先生之馆甥⑤曰蓝孺张公,实从先生讲学于洛社,故能移孝作忠,勇战而敬官,凡所闻于先生者,悉设诚而致行之,余尝窃闻长者之遗风矣!
岁丁丑⑥,张公卒。既久,嗣公太乙⑦以状来谒铭,且泣曰:“不孝非犹夫人之为子也。先大夫捐馆舍,不孝未及龀趋庭之训,无闻今既长始克葬,不可以无述。闻先大夫受学于外,大父吕明德先生君与先生同里,即以知先生者知先大夫,先大夫且不朽,敢稽首以请。”予感其意弗克辞,于是按状而志之。
张氏裔出清河,自汉以来世居同州,元末有仲文者,奉母迁河南之永宁,八传至公之祖论始显,由进士官至佥都御史、巡抚四川。父鼎延由进士历官兵部右侍郎,母廉氏累封夫人。公讳琯,字伯润,号蓝孺,生有至性,以忠孝大节自期,见义勇为。甫七岁,即能理童仆曲直,祖父母有所分遗,必取少,推多与弟妹,中丞公⑧深器之。年十四,以茂才异等食饩,试辄第一,吕明德先生妻以女,公因从先生受学。崇祯癸酉⑨,贼渡河窥永宁,时中丞公自蜀归,命公捐金募兵,出奇计杀贼,或生擒之。甲戌⑩,中丞公卒。明年,贼再至。公率家众张承芳等衔枚趋贼垒,中伏,芳等七人死之,公以稍后免,贼亦由是遁,不敢窥永宁。后五年,庚辰(11)冬,贼复自南阳来,破宜阳,遂攻永宁。公奉父司马公(12)守南城,日具糗糒(13)飨军,守御备至。贼撤南城围,不敢偪,更攻其瑕,城乃陷。公被执至关中,备尝诸苦,终不屈。时贼已僭伪号,设制科,乡人陷贼中者,或劝公求试,公叱之曰:“吾读圣贤书,能明大义,不能提三尺剑诛此贼,岂效若辈辱身求活耶?”寻以计脱去,其临难不苟如此。中丞公尝平蜀寇,既撄劳疾,复以捍永尽瘁而卒,司马公欲上书白父功,哀毁不能文,公代草曰:“臣父出定蛮方,还捍乡里,勠力兵间,至於僵仆。惟主上念诸葛之渡泸,以劳定国,怜子囊之城郢,没不忘君,庶俾先臣死骨不朽。”书既上,会用事者修旧郗,以称誉过实,竟坐免官。公告司马公曰:“父为亲受谤,子道全矣,复何憾!”司马公深韪之。公既高才能文章,视科名如拾芥,乃终不得志。
国初,遂以拔贡司李严州(14),廉干称最,阅谳书常至夜分,执管不忍下,多所平反。御史大夫荐公治行第一,赐袍服,授户部江南司主事,监督通仓政,釐弊剔奸,不畏强御。复由湖广司员外、山西司郎中知兖州府事。适母廉夫人卒,奔丧归,哀毁过制。寻丁外艰(15),亦如之。终丧,复知淮安府,所至多善政,民皆德之,去则攀辕涕泣云。呜呼!公可谓勇战敬官,移孝作忠矣。闻洛郡失守时,明德先生以致政大臣守北城,夜缒家众杀贼,贼不敢近,与太守公父子同。方永宁城陷,公之不死也。闲不容发(16),然卒全身以归,为兴朝循良吏,则智以成仁,与所闻于师友者,盖异事而同揆也。某先君子亦尝以率众守寨杀贼,虽不敢自附于太守公父子,亦窃闻明德先生之风而兴起者,彼启鑰授贼,以君亲为市者,独何心耶!公好施德,不望报。与人交无城府,下至童仆(17),悉推赤心置之,以故能得人死力。虽生於世胄,闲静寡营泊如也。尝曰:“吾惧人以纨绔子相目,是汙吾世也。”元配吕宜人,明德先生仲女,事舅姑以孝闻。公被陷关中,以智脱归,宜人与有力焉,先公卒以辛未(18)冬十二月,合葬祖茔礼也。子一曰:青藜,字太乙,厚德好学,有父风。
铭曰:
金门山高,洛水流清,是为清河氏之佳城(19)。振振绳绳,奕世有令名,大启尔宇,为国之桢,有基无坏,忠孝相成,吾所知者,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不问山之灵。
本文收录于清吕履恒《冶古堂文集》卷四15--19
清 李桓《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卷二百十五守令一31—33






清 李桓《国朝耆献类征初编》
作者介绍:
吕履恒:字元素,号坦庵,河南新安县人,明兵部尚书吕维祺孙,大器晚成,康熙三十三年,四十四岁中进士,知宁乡。清廉公正,关注民生,深受百姓爱戴。减免差役,缓征税赋,设粥棚,对鬻子女者,捐俸赎之。重教育,宁乡文风大振,“宁乡多才子”闻名遐迩。擢任广西道监察御史,铁面无私。官至户部侍郎。履恒工诗,著有《冶古堂文集》、《梦月岩诗集》二十卷,末附诗余二十四首,《四库总目》传于世。
裴芦院先生:裴衮,字九章,清初新安县芦院人,自号“芦院”。晚年入仕,廉洁爱民,百姓呼为“裴老官”。幼敦孝友,随父设馆渑池,悉读曹月川集。顺治己亥(1659)科进士,丁父忧三年,补殿试,赐进士出身。秉性耿直,不屑钻营,毅然回乡务农。应邀聘为家庭教师。名噪京都。知溧阳县。甫下车,拒收馈赠,查清豪猾之徒,铲除罪魁,百姓以安。又设粥赈灾,拒收谢仪,百姓感戴。一生洁身自爱。赴任途中,不投故交,不住客店,寄宿古寺。告老还乡后仍勤奋读书。新安大旱,上书巡抚,痛陈乡里疾苦,减免新安全年税银。父老无不感激。
注释:
①【蓝孺张公】:指张琯。
张琯,字伯润,号蓝孺。清顺治乙酉【1645年】拔贡,顺治丙戌【1646年】,以明经拔萃,授浙江严州府推官。顺治壬辰【1652年】,行取考选。顺治癸巳【1653年】,授户部江西司主事,升湖广司员外郎,山西司郎中。顺治丁酉【1657年】升山东兖州府知府,丁忧归。康熙元年,服阕,任江苏淮安府知府,诰授朝议大夫。康熙三年离任。公大致生于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逝于清康熙丁丑年(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配新安县吕氏,明南京兵部尚书、赠太傅、谥忠节、豫石吕公讳维祺之次女,封恭人。子一曰:青藜。
民国六年《洛宁县志》卷四 “人物”:
张琯,顺治乙酉拔贡,历官淮安知府。
②【墓志铭】:墓志,是存放于墓中载有死者传记的石刻。它是把死者在世时,无论是持家、德行、学向、技艺、政绩、功业等的大小,浓缩为一份个人的历史档案,以补家族史、地方志乃至国史的不足。也是墓志断代的确证。墓志铭是一种悼念性的文体,更是人类历史悠久的文化表现形式。墓志铭一般由志和铭两部分组成。志多用散文撰写,叙述逝者的姓名、籍贯、生平事略;铭则用韵文概括全篇,主要是对逝者一生的评价。但也有只有志或只有铭的。可以是自己生前写的,也可以是别人写的。墓志铭,是古代文体的一种,通常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是序文,记叙死者世系、名字、爵位及生平事迹等称为“志”;后一部分是“铭”,多用韵文,表示对死者的悼念和赞颂。出自明代徐师曾在《文体明辨序说》中说:“按志者,记也;铭者,名也。”墓志铭真正成为一种文体应该始于南朝。
③【吕明德先生】:指明代著名理学家吕维祺,世称明德先生。吕维祺(1587年—1641年),字介孺,号豫石,谥号忠节,河南府新安(今河南新安)人。他为人耿直不阿,为官清廉,敢于直谏。曾官至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著述丰厚,有《明德堂文集》、《孝经本义》、《孝经翼》、《节孝义忠集》等传世。
④【伊洛之学】:北宋程颢、程颐所创理学学派。世称程颢为“大程”,程颐为“小程”,合称为“二程”。二程为亲兄弟,均为洛阳(今属河南)人,长期在洛阳讲学,后来程颐又居临伊川,二人讲学于伊河洛水之间,因称其所创学派为“伊洛之学”,也叫“洛学”。
⑤【馆甥】:指女婿。《孟子·万章下》:“舜尚见帝,帝馆甥于贰室。”赵岐注:“谓妻父曰外舅,谓我舅者吾谓之甥。
⑥【丁丑】: 康熙丁丑年,即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
⑦【太乙】:张青藜,字太乙。
⑧【中丞公】:中丞:指御史大夫。明清时期对巡抚的尊称。此处指张论。
⑨【崇祯癸酉】:崇祯六年,公元1633年。
⑩【甲戌】:崇祯七年,公元1634年。
(11)【庚辰】:崇祯十三年,公元1640年。
(12)【司马公】:司马:对兵部尚书、侍郎的尊称。兵部尚书称为大司马;兵部侍郎称为少司马。此处指张鼎延。
(13)【糗糒】:读音是qiǔ bèi,是一个汉语词汇,解释为干粮。
(14)【司李严州】:司李: 1.官名。明朝置,又作司理。 2.执法,断案。司李一般指推官。推官,是古代官名。位次于判官、掌书记,掌推勾狱讼之事。严州:指严州府位于浙江省西部,钱塘江流域。府治最初在今桐庐旧县街道。张琯曾任严州府推官。
(15)【丁外艰】:也称“丁父忧”。父死丁忧曰“丁外艰”。居丧也叫“丁艰”,又叫“守孝”。
(16)【闲不容发】:1.形容事物之间距离极小或事物很精密。语出《大戴礼记·曾天子圆》:“律居阴而治阳,厤居阳而治阴,律厤迭相治也,其閒不容髮。”2.比喻时间紧迫,事机危急。
(17)【童仆】:家中侍候主人的孩童和仆人。
(18)【辛未】:康熙辛未年,即康熙三十年(1691年)。
(19)【佳城】:指坟墓。

作者简介:张泽武,洛宁县陈吴乡新寨村人,2003年发起并组织成立了洛宁县姓氏文化研究会,任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2006年参与组织筹备成立洛阳姓氏文化研究会,任副秘书长。2017年被推举为洛宁县姓氏文化研究会会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