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法律有百千个,不比当年刘邦进咸阳--约法三章。前一段有执法证的人员必须在网上答题,想到了关于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首先有《行政许可法》,设定了就可以实施《行政处罚法》,对处罚不服有《行政复议法》,还不服有《行政诉讼法》,国家机关败诉了有《国家赔偿法》,胜诉了有《行政强制法》,还有专门针对国家公职人员的《行政监察法》。如果再加上与之配套的实施办法有关解释再加上各行业的具体规定,俨然是大部头。
一句话,不如现管说了算,什么叫规矩,国家的法律不是规矩,县官也不是规矩,现管才是规矩,不叫收费罚款,可以,我整天叫你关门歇业,你还能受了不能,不如交点钱,就这么有点不符合标准的安全、卫生的就大行其道了。
可以上告、曝光呀?省省心吧,第一,你的确有缺点,第二,你就是能把人家咋着又怎么样?走一个王八来个鳖,就那么过吧。
所以主要不是没规矩,而在怎么成方圆,老记得老师说的那句话:国家依法治国,省里依法治省,甚至村里也是依法治村,其实都是治老百姓,法律本来是限制政府的,反过来成了政府的帮凶,一句话:没有不讲理的百姓,只有不讲理的政府。
我的高中数学老师画圆,食指和中指夹着粉笔,以大拇指头尖为圆心,转一圈就是圆了,还画得蛮好。
应该是不以规矩,不成圆方,“规”是来画圆的,而“矩”才是画方的,如果反之,那就大错特错了,“规”是无论如何画不出方来的,“矩”同样,可现实往往这样,偏偏拿“规”来画方,拿“矩”画圆,那还不把什么都带歪了。
股市楼市此一时,彼一时,而且是规矩好像最多,甚至惊动高层,但现实好像并不买账,想让股市上升提振信心,老往下跌;想让楼市落落安抚民心,一个劲地往上窜。
既是市场又是计划,政府的权力不想放,放了的也是隐权力在作怪,有明规矩,更有暗规矩,怎么能念出个真经。
张维迎说到:政府官僚系统有一种自然膨胀、自然扩大权力的冲动。如果我管得很少,理我的人就很少。我可能不在乎别人是否给我送红包,是否贿赂我,但我很在乎别人是不是尊重我。你权力越大,你走到哪里越牛气。
所以限制权力的规矩怎么能行得通,于是我在我的微博里写道:遗产税和房产税为什么不能实行,因为那是制定政策的人跟自己过不去,是从他们兜里掏钱,为什么《城市乞讨人管理条例》能实行,因为那些人给他们过不去,影响了他们的市容,败坏了他们的形象。
这是光定对自己有利的规矩,没有办法,谁叫人家是制定法律的呢?听证曾经是个很民主的字眼,如今也变味了,有人更愤怒地说到:听证制度地道地成了一个逆来顺受、毫无反抗能力的弱女子的,被变态色魔听证组织方和听证申请部门肆意!在围观者的怒骂和指责中,听证组织方和听证申请部门享受着快感!获取者满足!
不知道而犯规矩尚可理解,如果是懂得的,恰恰自视可把规矩把玩于股掌,所以缺少了敬畏,刀尖上跳舞,那就不可原谅了。
一句话总结:我们可以在选票中战胜他们,可惜票箱是他们买的;我们可以通过法律去制裁他们,但是法院是人家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