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中小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和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公正,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洛阳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教基〔2021〕7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洛宁实际,经教体局研究,对2021-2022学年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义务教育入学制度,规范招生行为,推进教育均衡,促进教育公平,巩固改革成果,提高教育质量,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努力让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社会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原则招生。严格执行“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禁止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包括面试)选拔学生,不得招收特长生。切实解决“择校热”,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坚持面向全体、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对划片入学规定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学生要做到应收尽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保证入学率达到100%;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入尽入”。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每个适龄儿童都有学上。
实行“阳光招生”,各学校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分类分批招生。要将本校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和服务。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严禁违规招生。
(三)坚持合理控制班额原则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额,小学班额控制在45到55人之间,初中班额控制在50到55人之间,坚决杜绝起始年级“大班额”。县城区学校在确保招生范围内学生正常入学前提下,坚决禁止招收插转生,防止“大班额”现象反弹。
(四)坚持优抚对象子女优待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消防官兵、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工作人员、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援鄂医疗人员、符合县政府招商引资政策、入驻洛宁的企业管理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落实好子女入学优待政策。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学校,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在不突破国家规定班额的前提下,优先安排。
(五)全面保障不同群体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一是保障随迁子女入学,确保“应入尽入”。二是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能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要做好困难家庭学生的帮扶资助,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三是要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按照“属地管理”、“一人一案” 原则,进行分类安置。做好残疾(或孤独症)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残疾儿童不失学,不辍学。
(六)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
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压实责任,坚决防止因疫、因贫、因病辍学。要聚焦重点学校、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做好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和困难儿童的入学工作,加强教育关爱与帮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要宣传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并帮助其解除后顾之忧。
三、招生报名办法及程序
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统一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同时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8月9日至14日,各乡镇中小学和所有民办学校统一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按照洛宁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各乡镇学校和意愿的民办学校进行现场报名(民办学校只能选择1所);城区学校8月21日至8月24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划定的片区学校现场报名。各学校安排专人,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四、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1.招生范围:民办中小学可面向全县招生。
2.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3.招生程序:
(1)8月9日至14日,意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携带户口本、素质评定手册(初中)到意向学校现场报名(只能选择1所学校),学校进行初步登记造册。
(2)8月9日至15日,学校审核注册。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学校,学校直接注册录取,导入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电脑派位,摇号录取。
(3)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具有该校学籍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可通过该校初中部直升方式入学,学校直升方式入学学生人数不能超出该校七年级的招生计划,否则,也要通过电脑派位录取。
民办学校严禁招收非学校设置学段学生;摇号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教体局安排到其他民办学校或就近的公办学校。
五、公办学校招生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招生条件
1.初中招收属于本校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
2.小学招收属于本校招生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一年级新生需提供接种证明。
3.各校服务辖区户籍迁入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二)招生范围和对象
1.县城区初中
①第一实验中学
城关镇西关村村民子女;具有县直干部职工户籍子女;洛宁县第一实验小学和洛宁县第二实验小学就读的具有城镇居民户籍(房户一致)的小学六年级在籍毕业生。
②第二实验中学
以学生网上学籍为依据,招生对象为在洛宁县第一实验小学和洛宁县第二实验小学就读的具有非城镇户籍(农业户籍)的小学六年级在籍毕业生;永宁小学(原王协小学)六年级在籍毕业生中具有王协村、孙珠村、经局村、谭庄村、高庄村、福兴庄村等户籍的村民子女;原王村乡户籍且在王村小学就读的六年级在籍毕业生。
③崇文中学
招生区域:同心路以西、城东社区、京宁路以东。
招生对象为:本区域内具有西街社区、西关社区、东关社区等社区户籍的文昌小学、东城小学在籍毕业生;本区域内具有县直干部职工户籍子女;本区域内具有城镇居民户籍子女;实际居住地在京宁路(及延伸线)以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永宁小学(原王协小学)六年级在籍毕业生中部分非王协籍学生。
④长虹中学
招生区域:回族镇王东村、王东社区、城西社区。
招生对象为:回族镇具有王东社区户籍子女;本区域内具有县直干部职工户籍子女;本区域内具有城镇居民户籍子女(含公园一号、西湖丽景等);兴宁小学六年级在籍毕业生;实际居住地在京宁路(及延伸线)以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永宁小学(原王协小学)六年级在籍毕业生中部分非王协籍学生。
⑤王范中学
招生区域:回族镇王西村、城西社区。
招生对象:回族镇王西村、中原村,城郊乡寨沟村村民子女;本区域内具有县直干部职工户籍子女;本区域内城镇居民子女;西城小学、中原小学在籍六年级毕业生;实际居住地在长虹路(及延伸线)以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⑥思源实验学校
招收洛宁县乡镇辖区贫困、单亲、孤儿、留守儿童中适龄儿童少年(详见《洛宁县思源实验学校2021-2022学年招生工作方案》)。
⑦一高中初中部:洛宁县一高中初中部是一所县委、县政府批准的义务教育办学试点学校,主要任务是缓解城区初中大班额压力。招生范围为县城建成区8所小学:实验一小、实验二小、永宁小学、兴宁小学、东城小学、文昌小学、西城小学、中原小学的六年级在籍毕业生。
城区各初中(思源实验学校除外)严禁招收人、籍皆在乡镇的六年级毕业生。
2.县城区小学
①翔梧实验小学(第一实验小学)
招生区域:建设路(及延伸线)以西,长虹路以东,滨河路以北,兴宁路以南(从兴宁东路和建设路交叉口向西,至兴宁路与翔梧路交叉口向南,至翔梧路与永宁大道交叉口向西,至永宁大道与京宁路交叉口向北,至京宁路与兴宁路交叉口向西,至兴宁路和长虹路交叉口向南,至长虹路和滨河路交叉口)
招生对象:以户口簿为依据,上述区域内具有县直干部职工户籍子女(其中,永宁大道翔梧路口至京宁路口段,路北紧临永宁大道单位的家属院属于翔梧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城关镇西街村村民子女;区域内城镇居民户籍子女(房户一致,例:xx花园x栋x单元x号或x路x 号)。
②第二实验小学
招生区域:建设路以西,长虹路以东,兴宁路以北至凤翼山区域(从兴宁东路和建设路交叉口向西,至兴宁路与翔梧路交叉口向南,至翔梧路与永宁大道交叉口向西,至永宁大道与京宁路交叉口向北,至京宁路与兴宁路交叉口向西,至兴宁西路和长虹路交叉口向北)。其中,永宁大道翔梧路口至京宁路口段,路北紧临永宁大道的单位家属院不属于第二实验小学的招生范围。
招生对象为:以户口簿为依据,上述区域内具有县直干部职工户籍子女和城关镇西关村部分小组户籍子女;区域内城镇居民户籍子女(房户一致,例:xx花园x栋x单元x号或x路x 号)。

③兴宁小学
招生区域:京宁路(及延伸线)以西,回族镇王东村西边界以东,永宁大道(及延伸线)以北。
招生对象:回族镇王东社区户籍子女、城郊乡磨沟村村民子女;区域内具有县直干部职工户籍子女;区域内城镇居民户籍子女(含福邸小区二期、云龙小区、锦荣小区、绿竹小区等);实际居住地在京宁路(及延伸线)以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④西城小学
招生区域:民族路(及延伸线)以东,王西村东边界以西。
招生对象为:回族镇王西村村民子女、城郊乡寨沟村村民子女;区域内具有县直干部职工户籍子女;区域内城镇居民户籍子女(含西湖丽景、香泉花园等);实际居住地在长虹路(及延伸线)以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⑤中原小学
招生区域:民族路(及延伸线)以西,中原桥头以东。
招生对象为:中原村、龙凤村村民子女;此区域具有县直干部职工户籍子女;区域内城镇居民户籍子女(含中原小区等);实际居住地在民族路(及延伸线)以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⑥文昌小学
招生区域:文昌路(及延伸线)以西,翔梧路(及延伸线)以东,福宁大道以北。
招生对象为:城关镇西街社区户籍子女;区域内具有县直干部职工户籍子女;区域内城镇居民户籍子女(含紫竹花园、紫竹王城、乾瑞花园一区等);实际居住地京宁路(及延伸线)以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⑦东城小学
招生区域:同心路(及延伸线)以西,文昌路(及延伸线)以东,滨河路以北。
招生对象为:城关镇东关社区户籍子女;区域内具有县直干部职工户籍子女;区域内城镇居民户籍子女(含名门嘉苑、乾瑞花园二期、华泰世纪城、盛德佳苑等);实际居住地在京宁路(及延伸线)以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⑧永宁小学
招生区域:同心路以西,建设路(及延伸线)以东,新宁大道以北。
招生对象:城郊乡王协村、福兴庄村、孙珠村、高庄村、谭庄村、经局村村民子女;区域内具有县直干部职工户籍子女;区域内城镇居民户籍子女(龙泰御花园、龙泰馥郁城、陶朱福地、祥瑞花园、新世纪佳苑、中弘新天地、盛德国际小区等);实际居住地在以上六村和永宁大道东段(建设路与同心路段)两侧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际居住地在本区域内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中3-6年级插转生。
⑨长虹中学小学部
招生区域:长虹路以东,京宁路以西,兴宁路以南,滨河路以北及滨湖西路沿线小区。
招生对象为:回族镇王东社区户籍村民子女;此区域内具有县直干部职工户籍子女;区域内城镇居民子女(含公园一号、西湖丽景等);实际居住地在区域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收实际居住地在本区域内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中2-6年级插转生。
3.乡镇学校
上述以外的乡镇初中和小学招生范围和对象为:户籍在本辖区内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各乡镇中心校可参照洛宁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六、招生计划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招生领导
各学校要从维护广大群众利益出发,自觉增强党纪、政纪和法纪观念,规范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在严格执行教体局招生政策的前提下,各学校全权负责。城区各招生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招生工作,要做到态度认真,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秉公办事,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肃招生纪律
加强监管,强化问责。凡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坚决予以查处,严肃追究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大力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问题,县直中小学除长虹中学和永宁小学2所学校外,任何学校严禁接收插转生。对于出现超大班额和“大班额”问题严重的学校,将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三)实行部门联动机制
实行班额控制部门联动,建立由教体局基教股、营养办、资助中心、纪检办四部门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联动机制。基教股依据关于班额控制的有关政策办理学籍、营养办依此配发营养餐、资助中心依此拨付公用经费,任何部门不准私自突破,对于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不拨付经费、不纳入评比。
(四)严格责任追究
各校严格按照 “划片、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任何学校不得设置重点班、任何乡镇不得设置重点校、招收择校生。教体局由纪检办制定招生工作问责办法,发现擅自变更招生政策、推诿扯皮或未严格执行招生规定,造成重大不稳定事件或平均班额超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班额、招生过程中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的,由纪检办启动调查程序,根据调查情况,按照追究办法对各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
招生咨询电话:0379-66238855
招生投诉电话:0379-66232719
2021年8月5日
来源:洛宁县教育体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