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有个“总督府”!
保定,是我的故乡,但我对保定的认识,却非常的浮浅。这里有个原因,16岁离开家乡,虽然有时回去,但都是很短暂的 ,对保定的了解自然少了。
保定在我家的西南方向,那时要到保定也是很难的,要到塘湖、山北或者渭庄,坐班车,经过神兴、满城,才到保定。一般要一天的时间。
在我很小的时候曾到过北京,但却没有到过保定 ,往南最远到过大王店。我跟同学们约好到保定玩,但几次都没有去成,觉得太远!当兵走时是从保定坐火车,才算来了保定。
保定在我的头脑中始终是个“空壳”。
查了一下资料,才知保定之名,取自“保卫大都,安定天下”,历来为京畿重地和“首都南大门”。有“北控三关,南达九省,畿辅重地,都南屏翰”之称。有时我想,为啥不叫“保安”,而叫“保定”呢?想起来了,有个地方叫“宝安” ,广东旧县,为深圳市的前身。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立县,名为宝安。肯定不能叫了 ,就叫保定了。保卫京城,安定四方,可见保定名气很大!
自1669年至1968年三百年里,为河北政治、经济、文化、军事中心以及中国区域性政治中心,新中国成立后也两度为河北省省会。
保定的重要历史地位始于清代。清代初期,清王朝设立直隶省,而保定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成为直隶省省会,是直隶总督驻地。
“直隶”最早见于宋朝,宋朝以州领县,直属京师者称直隶。朱元璋建都南京,将南京附近地区称为直隶。燕王朱棣称帝,改元永乐,迁都北京,又将北京附近地区称为直隶,才有南北之分,故称南直隶、北直隶。清王朝承袭明制,在全国继续推行行省制度,地处京师附近的北直隶被改为“直隶省”。雍正、乾隆以后直隶省辖区日扩,成为畿辅重省。随着直隶省在政治、军事、经济上的地位日益提高,疆域不断扩大,至光绪年间,其辖区包括今河北、北京、天津和山东、山西、河南、辽宁、内蒙古的一部分地区。
直隶总督署,又称直隶总督部院。它位于保定市闹市中心,是目前全国仅存的一处较完整的清代省级衙门。原建筑始建于元朝,明初为保定府署,明永乐年间改作大宁都司署,清初又改作参将署。清雍正七年(1729年),经过大规模的扩建后正式建立总督署,历经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宣统八帝,可谓是清王朝历史的一个缩影。曾驻此署的直隶总督共74人99任次,有大家一听就吓人的人物,像曾国藩、李鸿章、袁世凯等都曾在此为官。到1911年清朝末代皇帝溥仪逊位,这里才消停。
民国年间一度成了直系军阀曹锟的大本营。抗日战争期间,又是日伪和国民政府河北省政府所在地。有“一座总督衙署,半部清史写照”的称谓也不足为怪。
在中国近代史上,直隶总督署曾与不少重要事件有关。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保定是义和团运动的重要中心。同年10月,英、法、德、意四国侵略军进犯保定,总督署被占领。留守总督署的廷雍等清室官员遵照直隶总督李鸿章“以礼相待”的指令,命直隶守军撤离省城,任侵略军烧杀抢掠,然而,侵略者却在总督署大堂以纵容“拳匪”杀洋人、烧教堂的罪名嫁祸于人,将廷雍、沈家本等清室官员加以审讯,并处以极刑,枭首示众。外国侵略者端坐于总督署大堂审判中国官员,这在中华民族和直隶总督署的历史上都是奇耻大辱,也是落后必然挨打的一个惨痛教训。
宣统三年(1911年)清王朝灭亡,直隶总督随之消亡。直隶总督署也改换了门庭,曾为直隶督军署、直鲁豫巡阅使署、河北省人民政府、中共保定市委等机关所在地。到1968年 ,河北省省会迁至石家庄,保定也逐渐退出了区域性政治中心的舞台。1990年11月由国务院核准,直隶总督署改为直隶总督署博物馆,正式对外开放 ,供游客们参观游览。昔日曾是官衙重地的地方成了一个旅游景点。为此,2004年五一我专门去了趟总督署 。2008年北京举办奥运会时我们全家再一次游览了总督署。这样,保定有个堂堂大大的“总督府” ,不去一下,那简直是“枉为保定人”!
“总督”一词最早见于《汉书》,为“总督管理”之意,定为官名入衔,则始于明代。明代总督具有临时性,因事而设,不为定制。清朝初年亦沿袭明制,在行省设置总督和巡抚。康熙以后,随着政局稳定,总督、巡抚的设置进一步走向规范化。乾隆以后,全国共设总督八员,总督由临时派遣转为定制,由专管军务发展到综理军民要政,实际已成为地方最高军事、行政长官,所谓“封疆大臣以总督为最重也”。在全国总督之中,直隶总督因直隶省独特的地理位置而名列全国八督之首。
直隶总督位高权重,一般为正二品官员,凡加兵部尚书衔者,为从一品,统管全省官吏任免、节制军队、诉讼审判、外交处理、题奏咨请、省例定制、岁计审核等军民要政,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方方面面,代表清政府管理一方,又向朝廷负责。因直隶地处京城,是天子脚下的重地,直隶总督经历了由中央直辖到地方统辖的过渡时期。统兵是总督的专责,直隶总督统兵除了维护地方安全外,还负责保卫京师的重任,因此当时有诗云:“三资辅为政,屏藩卫帝京。”说明朝廷对直隶总督统兵保卫京师格外关注,故直隶总督一衔非重臣莫属。
在整个清王朝,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直隶总督的权力也不断扩大。在雍正年间,直隶总督的官衔除了部院兼衔之外,就是“直隶总督”四个字,但直到乾隆十三年(1748年)总督才成为固定的最高地方长官。自此,直隶总督的职权也越来越多,开始兼理河道、兼管巡抚事,直隶成为有督无抚之省。咸丰三年(1853年),增加兼管长芦盐政。同治九年(1870年),从李鸿章任直隶总督起,加三口通商事务,兼充北洋大臣,掌北洋洋务、海防之政令,凡津海、东海、山海各关政悉属管辖。直隶总督成为炙手可热的重臣。从这以后直隶总督的全称便成了:“头品顶戴北洋大臣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直隶总督兼粮饷河道长芦盐政管巡抚事”一大串吓人的官衔。
从雍正二年(1724年),李维钧首任直隶总督,到宣统三年(1911年),张镇芳任直隶总督止,187年,总共产生直隶总督74人,99任次,有的只任数月,任职5年以上的只有方观承、周元理、李鸿章、袁世凯等10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