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静 杜恩) 7月23日, 看着窗外骤降的瓢泼大雨,河南省义马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检察官李国强感到一丝欣慰。半个月前,他还利用孩子们放假期间协同义马市水务集团对义马市中小学校100米范围窨井盖进行调配安装。

6月18日通过实地勘察取证,深入学校周边、人员密集道路进行巡查。义马市检察院检察官李国强发现在校园周边的道路上有多处窨井盖不同程度地存在老化、破损、变形、松动、错位的情况,极易产生安全隐患。这些破损和缺失的窨井盖距离学校正门不足二十米,有的在学生上下学必经的人行步道上,有的在校门口公交车站点处,还有的在校门口的机动车道上…… 窨井盖种类较多、权属不一,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检察官最终确定某行政部门为相关设施的责任单位,很快发出一份检察建议书,督促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为落实到位,检察官还和水务集团的工作人员一起对窨井盖安装防坠网。每安装完成一个防坠网,检察官和现场工作人员都要进行试踩检验,井上添衣,守护孩子们脚底安全。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河南省义马市检察院对近年来该市涉窨井盖刑事案件和民事侵权案件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深入挖掘窨井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研究提出有针对性意见建议。积极组织学习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窨井盖治理相关文件和典型案例,并确定由检察长任主办检察官,办理窨井盖治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治理合力。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就发现的窨井盖严重凹陷、下沉的问题和查明的法律依据进行沟通,形成共识。完善对窨井盖的日常监管制度,加强日常检查维修、养护,消除安全隐患,促使各井盖权属单位明悉法律责任,积极主动排查隐患和漏洞,确保窨井盖监管、养护工作落实到位。
目前,凹陷、下沉严重和校园周边的窨井盖已整改到位。下一步,义马市检察院将继续跟进整治情况,并把推动落实该检察建议书作为今年的爱民服务承诺重要项目,“行政+检察”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守护孩子们“脚底下的安全”。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