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璐瑶 李铁牛)7月28日上午,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人民法院、新安县工商联建立工作联络沟通机制签约暨民营经济司法服务保障中心揭牌仪式在新安县职教中心举行。新安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马辉,新安县政协副主席、县工商联主席王金华,新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朝晖,新安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党组书记吕松林,新安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联、新安县“万人助万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县科工局副局长张小兵,新安县总商会会长崔红涛及部分企业家和民营经济人士代表等参加揭牌签约仪式。

为进一步推动新安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积极创建“两个健康”示范县,打造县域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新安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结合全县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现状,经与新安县工商联协商,决定设立民营经济司法服务保障中心。主要职责是为民营企业及企业家提供法律解释咨询、开展普法宣传、进行涉民企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定期通报涉民企重大典型案例、接受涉民企审判执行问题投诉,组织涉民营经济重大热点涉诉法律问题联席会议等,通过民营经济司法服务保障中心的运行,帮助全县民营企业有效预防化解法律风险、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新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朝晖在民营经济司法服务保障中心揭牌仪式上表示,中心成立后,新安县法院将和新安县工商联一起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落实中心各项工作职能、创新工作方法、细化完善工作流程,切实为全县民营企业家、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引导新安县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民营经济的法治氛围,打造最优的法治营商环境。
新安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马辉,新安县政协副主席、县工商联主席王金华,新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朝晖,新安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联共同为民营经济司法服务保障中心揭牌。

当天上午,新安县人民法院、新安县工商联还就建立工作联络沟通机制举行签约仪式。新安县政协副主席、县工商联主席王金华,新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朝晖分别代表县工商联、县法院签署《关于建立人民法院与工商联沟通联系合作机制的框架协议》。


《沟通联系合作机制的框架协议》主要包括:日常联络、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联合调研、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民营企业司法重整七个方面的工作机制。双方希望通过共建协作机制,深化交流合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参加签约仪式的各位领导及企业家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

新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朝晖向大家介绍了新安法院近年来在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建设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指出法院与工商联建立常态化的沟通联络工作机制,设立民营经济司法服务保障中心,既是新开端,也是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合作的新起点。新安法院将以民营经济司法服务保障中心为重要载体,建立“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双向互动模式,积极引导民营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对涉民营企业的各种纠纷进行源头治理,共同推动涉企纠纷的预防化解。法院将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不断强化审判职能,深化诉源治理,创新服务举措,提高保障水平,以更有力的司法担当为新安县民营企业家及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新安县政协副主席、县工商联主席王金华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发挥和集成工作联络沟通优势,开辟服务民营经济、优化营商环境新途径,形成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新合力,为新安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新安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马辉指出,“民营经济司法服务保障中心”的成立是法院深化“万人助万企”活动,为企业办实事,服务企业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法院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担当和作为。马辉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服务企业发展行动自觉;二是发挥合作机制作用,形成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合力;三是做好典型案例发布,增强服务企业发展影响力。法院与工商联要以设立“民营经济司法服务保障中心”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依法保护民营企业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要广泛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推动形成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不断深化“民营经济司法服务保障中心”的服务功能,完善沟通联络和服务保障机制,把各项工作举措落实落细,为新安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编辑 赵萌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