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适用《中华通韵》之我见
陈义平
对于《中华通韵》认识,社会在发展,音韵在发展,是新时代韵文的需求。 我们不能认为教育部发布的《中华通韵》是绝世之作,将来随着社会发展而会逐步地完善。但目前有诗词界人士提出不同的认识意见,除了《中华通韵》本身存在不完美外,需要在社会实践中去检验和修正……但从提升全民族文化,促进、发展、光大中华文化是无可厚议。再说《中华通韵》发布只是提倡和引导,尊重个人选择,并非取代所有韵书,适宜“知古倡今,双轨并行”的原则,有何可厚议呢? 我认为,中国韵本之多,在创作时应明确单一韵书,一韵到底。古今韵切不可混用乱套,否则是四不象,让人糊涂。对于适应《平水韵》可不注明,以承载习惯,对于《中华新韵》和《中华通韵》均应注明是适当的。本人极力反对用《词林正韵》《中原音韵》作诗韵,实际是在破坏专用韵典。反而搞乱社会文化,也看不到什么科学性。如果认为韵部不够宽,不是还有《中华新韵》和《中华通韵》吗!是不够用?还是不愿用?翻开有些诗刊和杂志、报纸,有的名人发表的诗韵让人糊糊涂涂……可以说前人的专用韵典也是经过几千年实践的总结而形成,尊古创新决非任性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