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0日晚8时,接到《杨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安康市紫阳县一名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人员的协查函》后,我县第一时间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宁某某为无症状感染者陈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核实并对其及时落实了集中隔离管控措施,对其及家人进行了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对流调发现的宁某某密切接触者,实施了集中隔离管控措施。宁某某于6月12日已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寻找宁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7月5日14点左右,宁某某由朋友自驾摩托车从杨凌送回扶风县绛帐镇营中村家中。
7月6日14:30左右,宁某某佩戴一次性口罩,由绛帐镇营中村,乘坐营中到扶风县城新区客运班车,车号为陕C·69883,该趟车行驶12分钟到绛帐氮肥厂门口停靠点, 5人(4女1男)上车,行驶35分钟后,大约15:35分在县城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辅道下客3人(3女),后在县医院门口东侧下车3人(2女1男),其中1人为宁某某。宁某某在县医院门口下车后沿路独自返回现居住地;18点30分左右进好买购超市购物后,19点17分出超市返回租住房后未再外出。
7月7日11点—13点,宁某某在益元市场右侧第一家私人摊点购买辣椒面,由老实人、南大街、西二路返回。
7月8日11点15分,宁某某在好买购超市购物;11点26分,在扶风县宜家超市购物;17点30分在老实人购物广场购物;17点49分返回未再外出。
7月9 日13点50分,宁某某在扶风县多美汇惠鲜店超市购物返回未再外出。
7月10日10点32分,宁某某在扶风县多美汇百合店购物,12点在西大街扶风县多美汇惠鲜店超市东侧永青砂锅店外进餐,进餐约20分钟后返回租住屋后未再外出;7月10日晚上被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请在上述时间段与宁某某同车人员、同一场所购物、或有其他方式密切接触人员立即向所在镇街、村(社区)和扶风县疾控中心报告(联系电话:0917-5211470),自行居家隔离,等待医务人员上门进行核酸采样检测,配合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如果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居家隔离期间,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第一时间向扶风县疾控中心报告,由救护车转运至扶风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时全程佩戴口罩。
目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依然严峻,国内聚集疫情时有发生,在人流、物流等快速流动情况下,外防输入压力较大。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最有效方式,请尚未接种第一剂次、尚未完成第二剂次或全程接种人员,尽早尽快接种新冠疫苗。日常生活工作中请大家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少聚餐,分餐制,用公筷,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联系电话:0917—5215208、5216383、5217401
扶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