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党员和群众献出生命
文/何义富
何自仲,1921年生,临沭县蛟龙村人。出身农民家庭,从小过着贫穷的日子。1941年,115师住在蛟龙村,成立了农救会(村级领导班子)和民兵组织,何自仲报名加入民兵,在村里站岗放哨,保家卫村,维护抗日政权,为上级传递情报,工作积极认真,多次受到上级表扬,于194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5年任村民兵队长,1947年,在土改工作队队长季守玉领导下,积极参加土地改革,斗地主,分田地,让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有了安定的生活。何自仲家庭贫穷,平常没有一件像样的衣服,工作队队长季守玉,给了他一件八路军半新军装,何自仲天天穿在身上。新婚后,虽然有了新衣,但他仍喜欢穿那件旧军装。在这期间,国民党实行重点进攻山东,我主力部队转到外线作战,国民党还乡团趁机占领解放区,临沭县各地都有还乡团在活动。为了避敌锋芒,上级号召村干部、党员以及在当地落户的红军、八路军以及土改工作人员等一律撤进大山待命。
何自仲带领民兵,掩护群众向冠山转移,待工作基本就绪,何自仲仍不放心,他决定去村里转转,最后检查一遍,看有没有被遗漏的人员。于是,他挨户检查,当检查完全村的情况准备撤离时,还乡团突然入村,看到仅何自仲一人,大喜过望,把他团团包围,并强迫他带领还乡团去山上搜查村干部、党员和八路军战士。一个还乡团头目威胁道:“你看你穿得衣服,一眼就看出你是八路军的干部,快说,你们村土改工作队去哪里了?谁是队长,把队长交出来,把村里的党员名单说出来,可以保留性命,否则,立即枪毙。”
何自仲说道:“报告升官,我就是工作队长,听说你们要来,一大早,我就让群众都上山了,上哪里找?”
“那好,看你的穿戴,就知道你是干部,既是队长,你肯定知道工作队和党员干部在哪里,快带着我们进山寻找,想活命,就会有办法找到他们,天黑前找不到,只能挨枪子了。”还乡团用枪威逼何自仲当向导前往东盘,进入冠山山下,为了拖延时间,何自仲有意绕道,走弯路,钻密林,寻找机会逃跑,但有两个还乡团紧跟监视,左右不离,无法逃脱,转了半天,什么也没找到,太阳快下山了,还乡团十分失望,无奈地押着他撤离冠山,来到东盘村河边,在一棵大杨树下,再次让何自仲交待工作队成员和党员的名单,把他绑在石碌碡上,不说就用刺刀扎,用棍子打,任凭敌人用刑,用皮鞭、用枪托打得皮开肉绽,何自仲咬紧牙关,怒斥敌人,表现了共产党员的坚强意志,始终没有透露任何线索。眼看天黑了,还乡团知道再审也是徒劳,带着回蛟龙是累赘,残忍地将何自仲杀害。敌人撤走了,亲人来东盘搬运英雄的遗体时发现,何自仲身上被敌人扎了17刀。
何自仲牺牲后不久,我军大部队又来到临沭,还乡团急忙逃之夭夭。季守玉是河南人,八路军干部,1946年从部队转业地方,任蛟龙村土改工作队队长,与民兵队长何自仲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亲如兄弟。何自仲为了保护工作队人员,掩护队长,承认自己是队长,他严守党的秘密,大义凛然,不惜献出生命,用青春热血保护了工作队和党员群众,让大家深受感动。季守玉看到何自仲结婚不久的新婚妻子凄苦悲痛,形影孤单,无人照料,暗下决心要照顾好战友的家属。后来,季守玉便在村里落户,主动承担何家的田间劳动,经常接触,产生了爱情,最终二人结婚,十分恩爱,相拥相伴,结婚生子,走完人生路程。
作者简介:何义富,1953年生,中共党员,临沭县蛟龙村人,高小文化,1972年12月参军,先后任建筑工程兵第一0二团加工连战士、副班长、班长、副排长等职。1974年出国老挝,执行援老抗美战斗任务,成绩突出,获得营、连嘉奖十一次,荣立三等功二次,被一0二团授予“先进木工班班长”、所在班被树立为学“硬骨头六连”先进班。197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回国,1981年退伍,先后任个体木器厂,肉食加工厂、养鸡场厂长、临沂市沂州集团职工、技术员等职。

编辑简介:蓝馨小筑,本名王丽,女,生于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现居住于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八零后,国风社沂蒙分社主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