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守法出行是对生命的最高尊重、是对安全的最大负责、是对文明的最好尊崇!
文明洛宁,你我同行,这并不只是一句简单的口号!它还提醒着我们,这是需要大家一同去实践的。然而我们身边的不文明现象还是经常发生......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洛宁交警认真部署、精心安排,全力营造“开文明车、走文明路、做文明人、创文明城”的文明交通浓厚氛围。



文明交通作为城市文明的缩影,是城市形象的名片,每一名交通参与者都是这张名片上的主角,如今在我县的马路上,依旧有人无视路面上清晰的斑马线、颜色别致的非机动车道,选择走上“违法之路”,不仅影响了他人,对自身的交通安全也带来了隐患。
今日蜀黍继续曝光一批大头贴照,让大家能够清晰的看清交通违法者!










非机动车该如何过马路?
一般规定
1、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2、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3、非机动车应当按照非机动车信号灯的指示通行,“红灯停、绿灯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指示通行。
4、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5、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6、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电动自行车可使用转向灯,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7、非机动车驾驶员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才能上路行驶。
助力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促进文明出行,全方位提升我县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积极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为此,洛宁交警向全县广大行人、非机动车发出倡议,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做到:文明在手上、文明在口中、文明在脚下。
洛宁交警将持续曝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可要注意了,别一不小心就成了“网红”!(洛宁公安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