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桌上聊天引发争执,一男子意气用事将他人打成轻伤,经湖北省洪湖市公安局新堤派出所民警和所辖村书记的举案说法、和风细雨劝导,近日,该男子主动到该所投案自首。

原来,今年4月23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张某与受害人梁某等人一起在洪湖市新堤街道园林路某烧烤店宵夜,席间因梁某在与张某聊天时对张某有蔑视的表现,使张某恼羞成怒,他不动声色地拿起一个空啤酒瓶朝梁某的头部砸了下去,导致梁某头骨骨折、颅内出血。经权威部门鉴定,梁某的损伤程度综合评定为轻伤一级。案发后,两人有意私下调解,均未报警,沟通了三天后没有结果。4月26日,梁某家属到洪湖市公安局新堤派出所报案,民警当场开具伤情鉴定书,而梁某的家属希望与张某私下沟通,但调解失败。5月18日,梁某家属将伤情鉴定书递交新堤派出所,民警当即立案侦查,并两次上门传唤,都没有碰到张某,民警联系其所在的村支书,告知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并请村干部帮助做好投案自首规劝工作。村书记立即联系张某,将民警对村书记宣讲的法律条款和类似案例,原汁原味地给他来了个竹筒子倒菜籽——底朝天。6月6日,犯罪嫌疑人张某主动到新堤派出所投案,并主动赔偿了受害人的各种损失,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
目前,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违法犯罪被洪湖警方依法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警声 刘立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