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志帆)6月18日,在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新都汇广场“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场,县检察院干警会同有关执法部门正在进行隆重的执法宣誓。


检察院在广场设立的检察咨询台前,人头攒动,干警为过往群众发放有关食品安全普法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正忙的不亦乐乎,摆放在广场的宣传展板上,食品安全知识、反食品浪费法等科普法律知识格外引人注目。
这是该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悉,在食品安全司法保护方面,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2020年以来,办理涉及食品安全犯罪案件7 件7 人,其中,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罪逮捕1人,提起公诉6人,坚决落实“处罚到人”理念,共发出6份涉及禁止令、从业禁止、罚金刑、没收财产刑适用等量刑检察建议。立案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为织密食品安全“防护网”,该院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凝聚法治力量,开展了落实“四个最严”、“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以及“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等,不断加大食品安全领域全链条保护力度。

据该院主要负责同志讲,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件看似舌尖上的“小事”,却是百姓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更是党和国家尤为重视的大事,作为检察机关,必须认真践行食品安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督、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进一步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司法保护工作,以更加坚定的司法理念强化检察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买得省心、用得安心、吃得放心。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