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恩)“我们的案件公开听证会马上开始,请大家保持会场安静......”6月7日上午,河南省义马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就一起涉民企刑事案件被告人拟作不起诉进行评议。

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康健民主持公开听证。义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律师、税务等各界代表应邀到现场监督指导,并邀请人民监督员、部分民营企业家列席旁听。
案情简介
听证案件系义马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民营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时,了解到该企业发展前景广阔,其研发项目获某大赛奖项。两名被告人一名系企业法定代表人,一名系专利研发人,且系初犯,犯罪情节较轻,认罪认罚,义马市检察院综合该案案情拟对二被告人作不起诉处理,给被告人一个悔罪机会,给企业一个发展机会。
为把上级检察机关保护民营企业和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规定落实到位,将办案给企业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义马市检察院负责该案的检察官决定对此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进行公开听证。
为把上级检察机关保护民营企业和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规定落实到位,将办案给企业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义马市检察院负责该案的检察官决定对此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进行公开听证。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感谢康检的释法说理,今后我们一定严格守法、依法经营,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两名被告人表示以后定一定会吸取教训。
各方代表发言
律师代表:“ 涉案企业和被告人有自首、主动补缴税款、认罪认罚等情节,社会危害性较小,我支持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可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企业代表:“ 该案涉及民营企业,办案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充分考虑民营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对其作不起诉处理并召开公开听证会体现了惩罚与教育并重的司法理念,更展现了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责任担当”。
税务局代表:“胡某某到案后积极配合调查,对税款和滞纳金进行了补缴,我对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无异议”。
人民监督员:“胡某某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及时退还税款。现在国家帮助民营企业发展,胡某某的公司是合法经营的,我赞成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七名听证员经评议最终一致同意对被告人拟作不起诉处理。
法律是刚性的,但司法是有温度的。接下来,义马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增强办案透明度,努力做到司法公平和公开,有效提升执法公信力。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