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雷燕 摄像 王晓亮)为将“检察为民众办实事”活动落在实处,体现到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效果上,6月7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对一起涉民企刑事案件被告人拟作不起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听证会在义马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由三门峡市检察院检察长康健民主持。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律师、税务等机关相关人员担任听证员,并邀请人民监督员、部分民营企业家及政法委相关领导列席旁听。


听证案件系义马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民营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时,了解到该企业发展前景广阔,其研发项目获某大赛奖项,系单位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两名被告人一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一名是专利研发人,犯罪情节轻微,有自首情节且系初犯,认罪认罚。为把上级检察机关保护民营企业和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相关精神落实到位,将办案给企业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义马市检察院综合该案案情拟对二被告人作不起诉处理,并进行公开听证,给被告人一个悔罪机会,给企业一个发展机会。该案涉及“六稳”“六保”工作大局,涉及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为防止“办理一个案子,垮掉一个厂子”现象发生,康健民检察长决定亲自主持听证会,以在全市检察机关形成示范效应,带领两级院领导履责担当,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多办实事、多办好事。

听证会上,康健民检察长介绍了听证的目的和意义,告知听证的权利和义务;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该案案情,充分阐述了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法律依据和从轻量刑情节等情况。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分别发表了意见,均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处理意见。与会听证员通过发问、查看相关案件材料等充分了解案情后,经独立评议,七名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听证后,康健民检察长对听证会进行了总结并结合听证案件进行了释法说理。一方面鼓励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另一方面要求企业要依法依规经营。指出守法经营是对企业自身的最有效的保护,只有在法治的保障下,企业才能有序、安全、高效发展,行稳致远。

最后,他重申了检察听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强调公开听证既是检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公众对检察办案监督的一个平台。在公开听证中由于多方人员和代表参与,有利于检察官全面深入了解案情和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背景,找到案件的最佳处理方式,作出公正决定,化解社会矛盾;有利于落实普法责任,提高检察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治理能力;有利于让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及时看到和感受到案件处理的公平正义;有利于通过检察履职向人民群众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
案件的最终处理由义马市检察院结合公开听证情况,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决定。
【编辑 赵萌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