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馥萌)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以来,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公安局仓头派出所紧紧围绕目标任务,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大对矛盾纠纷的摸排化解力度,开展多元化解,源头控制,有效地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4月13日,仓头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仓头镇西北新村村民牛某某故意将村里的供水水管损坏。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处警。经了解得知近期村里铺设供水管道,因未按照村民牛某某的意愿铺设,他便用锄头故意将其损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仓头派出所对牛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保障了民生吃水工程的正常进行。

5月14日,仓头派出所在四官进村服务工作中,得知王村卢某某和其嫂子樊某某存在地界纠纷。经了解,这块土地是她们公公过世时留给卢某某的,但樊某某不认同,就在该土地上种植农作物,导致她们妯娌间关系不和。民警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倾诉,经过一番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解开心结,重归于好,一场矛盾纠纷成功化解。

6月7日,仓头派出所接到范沟村村民孔某伟报警称,其邻居孔某新卖树将自己与之地界相邻的12棵杨树一同卖掉。了解情况后,民警本着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态度,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所里,经过三个多小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劝导,当事人孔某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赔偿孔某伟500元。纠纷一次性了结,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
化解矛盾防风险,调解纠纷暖民心。仓头派出所坚持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断强化社区警务,使老百姓真正感受到警察就在“家门口”,从而进一步拉近警民关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