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志帆)5月10日,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到一名群众匿名电话,举报该县涧口乡草庄村竹园内有废弃矿渣长期堆放,还有装载机等设备,毁损竹林,污水横流,请求监督查处。
受理研判

该院接到这个线索后,立即进行专题研判,认为这正是当前开展的爱民实践服务“公益诉讼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专项监督的主要活动内容,必须要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当即安排组织第二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着手进行查办,做好前期线索摸排,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忠诚履职的工作,切实解决好这起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公益损害问题,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主动出击


第二检察部副主任王书卿按照院领导要求,立即带领部门三名干警,着便衣进行先期调查。第一次,围绕草庄村竹园进行查找,由于竹园多,大多又是封闭管理,一个一个挨着找寻,没有找到,无功而返;第二次去,看到一个竹园有车进出通道,门口锁着,进不去,但是定下了大致目标;第三次,和涧口乡政府驻村干部一块,去后又联系不上看护竹园的人,于是,王书卿当机立断,带着干警从竹园侧翼篱笆翻越过去,如愿所料,看到现场与举报的一模一样,拍照取证、询问了解情况,取得了第一手资料。
联合行动

该院坚持多赢双赢共赢的执法理念,针对获取的前期调查的材料,联合县环保局、涧口乡政府、涧口派出所、草庄村委、矿渣业主所在村的明珠村,进行情况通报分析,研究部署下步周密的行动方案,同时按照预案与这些部门人员一起奔赴现场,现场向矿渣业主的家属宣讲法律和政策,讲明利害关系,要求积极配合清理清除工作,接着,对设备进行现场拆除,对所有现场工具进行清运,对矿渣取样,检测是否属于有毒有害物质,是否属于生态修复治理和赔偿范围。
诉前建议
5月20日,该院依法向对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环境保护局洛宁分局提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履行监管职责,调查核实这起违法问题,依法处理;要求针对化验后固体废弃物的性质,进行科学妥善处置,消除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要求加强与乡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衔接联系,提高日常监督管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打击。

6月3日,洛阳黎明化工研究院科学检测所作出结论,该矿渣无有毒有害物质存在。
6月4日,该院针对检察建议发出后的落实情况,督促环保局尽快抓紧落实反馈。
6月7日,该院组织第二检察部干警,联合环保局,再次赶到案发现场,看到现场矿渣已经完全清运,所占用的地方已经全部用土覆盖,据悉,这些矿渣全部拉到选矿厂,黄土覆盖的地方到明年开春后,再悉数补种竹子,确保竹园生态恢复到以前模样。

据该院主要负责同志介绍,这起案件是该院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的生动实践,这项活动为期九个月,是检察机关向社会公开承诺的为民办实事的十件实事之一,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就是要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作用,打好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损害公益问题的攻坚战、持久战,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深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以实际行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 赵萌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