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作者/碑林路人 导读/熊猫宝宝

和朋友聊天,经常有人问我,你总是独来独往,总是随心所欲,就不怕别人不喜欢你吗?我笑说:反正有很多人已经不喜欢我了,所以我也就顺其自然,活个逍遥自在吧。尽管嘴上这么说,但心里多少还是有些介意,介意的不是别人喜欢我与否,而是我真的,还没有活到水火不侵,油盐不进的样子。

我常常会在失眠的夜里反思自己,一个人究竟要活成怎样的状态,才是最为精彩的人生,想了很久,没有想出一个标准的答案。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所以注定不可能有一个完全相同的答案。

记得曾经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有人星夜赴考场,有人辞官归故乡。也许在你眼里早已厌倦的官场、牌场和酒场,正是别人梦寐以求的地方。所以不同的人,生活中追求的,就是完全不同的东西。你放弃的,或许正是别人渴求的,所以在你放弃的同时,你就已经被别人羡慕嫉妒恨了。

一个人在这个世上活着,即使你做的再好,你再努力,再隐忍,再与世无争,也不会人人都喜欢你。喜欢一个人是有条件的,有些人会因为你的优秀,你的善良,你的温文尔雅和你的知书达理而喜欢你。还有些人会因为你的地位、你的财富、你的能力、和你可能给他带来一些未知的好处,而喜欢你。甚至,有些人也会莫名其妙的喜欢你,莫名其妙的喜欢,是你人格魅力的一种体现,也是你言谈举止中隐藏着的一种诱惑,这种诱惑或许是美好,也或许是一场灾难。

而被人不喜欢,也是有种种原因的,有些人会因为你太过平凡、你没有显赫的地位和家世,又没有八面玲珑的朋友圈,或者你对他的仕途,没有一丝一毫的用处,而疏离你,不喜欢你。也有人会因为你比他优秀太多,无论在任何场合你的风头总是高过了他,而不喜欢你。还有些人会因为你拒绝了他的一次饭局,或者说了一句他不甚喜欢的话,而不喜欢你。甚至有些人的不喜欢,根本就是莫名其妙的,不喜欢就不喜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