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本网工作人员收到了一起投诉申请,反映人:朱乐,被反映人(单位):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息县至邢集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部,反映事项: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实与理由:反映人朱乐于2018年10月份带领数十名农民工在被反映人(单位)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息县至邢集房屋建筑项目部所中标的息县北收费站进行施工,该项目(息县北收费站)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按照合同约定工程验收合格后拖欠反映人的民工工资约48万元,反映人多次找被反映人(单位)催款无果。

朱乐反映材料

农民工在息县北收费站施工现场

了解这一情况后,本网工作人员于5月13日去了位于信阳市明港镇平桥区的息县至邢集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部办公室调查核实,到该处时,未见到任何相关人员的情况下联系到了该工程部负责人孙某,孙某声称对此事件均了解并推说正在郑州报账,并说5月20日给予答复。
5月22日时朱乐给本网工作人员反映称拖欠农民工事件仍未解决,本网工作人员听后心急如焚,随后再一次去了该工程项目部,依然未见任何相关人员,再一次联系负责人孙某时,孙某声称5月31日之间解决。

工程施工合同

朱乐提供的工程施工合同
这些农民工们,他们起早贪黑,冒着严寒和酷暑,只想给家人更好的生活。我国平均每5人中就有1个农民工。农民工,是城市的建设者,他们的辛劳,应当得到公平回报。2020年公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加付赔偿金。一道道“高压线”拉起,但距根治欠薪还有差距。
他们理应按时拿到应有报酬。
农民工被誉为“城市建设的脊梁”,也是家庭的顶梁柱。不按时发钱,让城市蒙羞;两手空空,怎么养家?两年多了,他们的一家老小都等着他们满载而归。法律不是儿戏,监管不可空转。谁恶意欠薪,让农民工忧“薪”,谁就该承担法律责任!
今天已经是6月4日,距工程交付及使用已有两年半有余,但是,息县至邢集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部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仍然无果,记者想问相关部门知否这件事情?该如何解决?我们将拭目以待并继续跟踪报道!
本文来源:大众焦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