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文龙)6月1日上午,河南省三门峡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六楼召开联席会议,协同推进民事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活动及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活动(以下简称“两个专项活动”),共同解决民事审判中存在的程序违法、民事行政执行活动中存在的不当终结本次执行、消极执行等问题。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占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袁博、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行政检察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民事审判业务部门、行政审判业务部门和有关办案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刘占军副检察长介绍了检察机关开展“两个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肯定了广大法院干警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进依法治市等方面作出的重要贡献,但同时指出,审判程序违法、消极执行、违法执行等情形在某些领域仍时有发生,损害了国家法制尊严和司法公信力,需要法检两院经常性的沟通联系、协作配合、监督制约,及时解决上述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民事检察部副主任白彦安具体介绍了“两个专项活动”的监督重点及步骤要求。行政检察部主任李瑛介绍了“两个专项活动”的重点领域。

袁博副院长介绍了该院执行工作的有关情况,同时表示, 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的主流是好的,因人力物力所限,确实存在一些消极执行、违法执行、审判程序违法等情形,欢迎检察机关对法院的工作进行监督,共同解决审判程序违法、执行难、执行乱等问题。


通过联席会议,双方就“两个专项活动”的开展方式、步骤达成了一致意见,后期将以专项活动为切入点,推动建立法检两院执行案件信息、线索移送等长效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机制,提升干警素质,有力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