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晗)6月2日上午,河南省洛阳市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举行第二次集中宣讲。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志军作宣讲,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三驻点指导组副组长倪玮出席,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娄会峰委托,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任卫杰主持会议,全市党政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宣讲从“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内容解读、政策界限、贯彻落实等方面为与会人员进行了系统解读。吴志军强调,作为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审视此项工作,切实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法治自觉抓好贯彻落实。要将“三个规定”纳入年度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领会,凝聚思想共识,准确把握要求,深化学用融合。要严格落实有关制度要求,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传导压力,带头执行“三个规定”,健全制度机制,形成长效合力,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要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防止利益输送等制度,确保与司法人员无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切实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通过宣讲,大力提升非政法系统党政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进一步营造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鲜明导向和强大声势,带动全体政法干警积极主动记录填报,逐步形成党政机关带头,全社会共同监督参与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局面,有力促进公正执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