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璐瑶 李铁牛) “十分感谢法官和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要不是你们来村里调解,我这个家可能就散了!”当事人陈某激动地对法官苏文东说。5月27日,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法院邀请人民调解员和镇村干部共同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

原告陈某和被告党某是磁涧镇某村的一对夫妇,婚后生育两个孩子。长期以来由于家庭琐事,夫妻感情出现裂痕。4月15日,原告陈某向新安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其与被告党某离婚。
这本来是一件普普通通的离婚案件,按照法律程序一步一步办理即可。但案件承办法官苏文东接到该案后,不是简单地就案办案,通过认真分析,他认为这对夫妻共同生活多年,双方还有挽回的可能。
为了挽救这段濒临破碎的婚姻,5月27日中午2点,苏文东放弃午休时间,特邀人民调解员和镇村干部一起来到双方当事人所在村,对这起离婚纠纷进行调解。
鉴于原被告已有两个孩子,参与调解人员采取“拉家常”的方式展开调解工作,从情理、法理角度,希望原被告双方互谅互让、摒弃前嫌,把主要精力放到培养两个孩子上来。
“现在生活条件好了,两个孩子还这么懂事,你们舍得拆散这个家吗?”在调解现场,法官和调解员耐心调解着夫妻两人之间的矛盾,入情入理地向他们分析离婚的种种弊端,劝说两人要深思熟虑,不要因为一时冲动毁掉家庭幸福……调解一直在继续,时钟走向下午6点20分,经过法官和调解员几个小时耐心地释法说理,最终两人决定撤销离婚起诉,重归于好。


当前,新安县法院紧紧围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体干警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法院在调解工作中的优势作用,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扎实推进多元纠纷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协调统筹各方力量和各种资源,形成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合力,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到社区、到农村,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效,赢得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