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波 黑留强)“孝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也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原告含辛茹苦将你们抚养成人,现在丧失了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你们作为子女更应该尽到赡养义务。”
“你们也是孩子的父母,你们的言行举止足以影响到下一代,每个人都会有老去的那一天,如果将来卧病在床的是你们,孩子也不尽赡养义务,你们难道不觉得寒心?”

5月27日,河南省洛阳市栾川法院民事法官来到该县庙子镇吕顺村,巡回审理并当场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依法维护了老人李某的合法权益。100余名群众参加了旁听。

原告李某是一位80岁老人,膝下有一儿一女,老人一直随儿子生活。去年6月份,原告不慎跌倒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长期吃药,且缺少生活来源,需要子女给付医疗费和生活费。一年多来,姐弟二人就如何赡养老人事引发纠纷。此事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老人一气之下将其两名子女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两名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考虑到当前社会上确还存在个别子女对待老人不尽法定赡养义务、丧失传统美德的现象,同时也考虑到原告行动不便,栾川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了原告家门口现场开庭审理,以案释法,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庭审中,主审法官耐心听取了原、被告的陈述,从国法、情理入手,依法向双方各自所享有的法律权利和应该承担的法律义务作了充分地解释说明,并当庭对其子女进行教育,希望他们能够以亲情为重,放下纠纷,打破隔阂,让原告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但二被告就父亲的赡养问题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组织村委会干部、原被告代理律师共同对二被告做思想工作,经过法官两个多小时的释法说理,两被告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承担起赡养义务,让老人度过幸福的晚年,并就赡养义务和赡养费数额上达成调解协议。该案的成功调解,为维护当地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稳定,以及促进良好家风民风的形成,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参与旁听的村民们纷纷表示,法院开展巡回法庭是为当事人着想,就地开庭、就地审案,就近为当事人解决纠纷,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方便、温暖和公正。
我为群众办实事之:送法进校园

5月28日,三川法庭干警走进该镇初级中学,以“听党话跟党走 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为该校400余名师生举办了一场丰富的法治知识讲座,为迎接即将到来的建党100周年献礼。
青年法官助理赵乐天从近期《中国共产党党史》里学习到的党史知识,向在座的师生们分享了心得体会,引导学生肩负时代使命,从小树立远大理想,时刻听党话,永远跟党走,激发青少年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同时以《民法典》内容为基础,“权利”为主题,结合发生在学校周边、同学们身边的鲜活案例,通过深入浅出、幽默风趣的语言,为同学们讲授了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知识,引导学生学法、守法、懂法,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树立良好的法治观念,传递社会正能量,弘扬社会新风尚,共建文明和谐校园。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中,栾川法院引导法官干警增强群众观念,把为民办实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出一系列便民举措,切实做到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通过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和送法进校园活动,努力提高服务群众水平,提升群众获得感,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编辑 赵萌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