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海龙)5月21日,在河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终评会上,河南省灵宝市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弘农涧河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2020年度“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十大典型案例”。

2020年以来,该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主动履职、依法监督、与行政执法协调联动等形式,以点带面助推开展相关领域综合治理,极大改善了弘农涧河流域生态环境,服务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该案的成功办理,是“河长+检察长”制依法治河新模式的成功实践。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绿水青山,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该院将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继续立足党委政府法治助手职能定位,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制作用,积极为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检察力量。
“河长+检察长”制
是河南检察机关首倡并推动建立了以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河湖治理协作联动为主要内容的“河长+检察长”制,为破解黄河生态治理难题贡献了“检察智慧”。主要概括为:在总河长统一领导下,检察长立足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的工作定位,以发挥检察职能、协助总河长及河长破解河湖治理难题为主要目标,以建立检察机关与河长办及相关行政机关协作联动机制、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为主要内容,探索构建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新机制,共同推动河湖生态保护工作向前发展。
“河长+检察长”制是河南省检察院和省河长办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探索形成的一项制度创新。在河南全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对推动全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起到了积极作用。检察长立足“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的工作定位,以建立检察机关与河长办及相关行政机关系列协作联动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为主要内容,探索构建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新机制,发挥检察职能、协助总河长及河长破解河湖治理难题,为检察机关助推河湖生态保护,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路径。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