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红杰 马涛)2021年5月26日中午,在河南省洛阳市汝阳法院内埠法庭法官主持下,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履行了判决义务,两起矛盾纠纷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这两起案件都是内埠法庭近期审结的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当事人就案件的基本事实争议较大,虽经法官多次调解,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法官认真查明事实,依法作出了判决。在向当事人送达判决书时,承办法官再次进行释法析理,后又多次做判后答疑工作,当事人最终服判息诉。案件生效后,考虑到案结事未了,法官再次同被告联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之以法,告知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后果,劝导当事人及时履行。经过多次沟通,为不影响当事人正常上班,法庭协调当事人利用午休时间到法庭,当场交接了履行款。


内埠法庭在案件审理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积极开展督促履行工作,今年共督促履行23件,一方面从源头消减执行压力,另一方面减轻当事人维权的经济、时间成本,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真正的案结事了。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