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楼梦》对女性的尊重
——漫谈红楼之五
荣玉奇
《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著作,这是举世公认和人尽皆知的,但它究竟伟大在什么地方,恐怕是众说纷纭。鄙人不是红学家,只是一个小小的红学爱好者,窃以为它的伟大之处,首先就在于对女性的尊重、对女性的赞美。这一点难道很重要吗?我回答:是的,非常重要。
《红楼梦》首先是一部古典小说,而在中国的古典文学里面,大家都知道,女人往往是没有地位的。比如:明代冯梦龙写的“三言两拍”,书倒是不错,艺术性和故事性都比较强。可是“三言两拍”里面的女性,却令人不敢恭维,不是被抢劫就是被拐卖的对象,要不就是妓女,而正面写女性的故事很少。《金瓶梅》这部书,应该说也不错,但里面里的女性,全是些没有觉悟没有自尊,甘愿以受侮辱受蹂躏为乐为荣,令人感到卑贱污浊的女人形象。《水浒传》是描写英雄好汉的,里面也有一些女性,但形象不佳。孙二娘、顾大嫂虽是英雄却被冠以“母夜叉”、“母大虫”这样不雅的诨号; 扈三娘虽然武艺高强,容貌俊美,却是一个没血性没意志的木头人,她全家被梁山好汉杀光,不仅没有一点复仇思想,反而听凭宋江指配给她的手下败将王矮虎,她却欣然从命,毫无怨言。阎婆惜和潘金莲、潘巧云则是“淫妇”、“荡妇”,她们的命运只能是做英雄的刀下鬼。当然,有些古典作品里,也写出了反抗封建的美丽女性,比如《西厢记》里的崔莺莺、《牡丹亭》里的杜丽娘,但她们和《红楼梦》里的女人形象相比,却不可同日而语。
《红楼梦》对女性的尊重和赞美,作者一开篇,就开明宗义讲得很清楚:“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如彼裙钗;我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大无可如何之日也!”作者写这本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闺阁昭传”。作者还害怕写不好,因此他这样说,虽然自己“一技无成,半生潦倒”,“然闺阁中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己护短,一并使其泯灭也。”在曹雪芹的笔下,一大批美丽可爱的女子跃然纸上,象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贾探春、晴雯、鸳鸯、紫鹃、平儿等几十个女性,写得都很成功。她们和以前的文学作品里的美人比起来,有几个显著不同的特点:第一,她们不但容貌美,而且内心也美。第二,美得有个性有特点,至少20多个主要人物几乎每个个性鲜明,互相之间毫不雷同。第三,她们虽然美丽动人,但她们都是现实生活中的平常女子,既不是仙女,也不是超常出众的英雄人物。第四,她们的爱情纠葛,有灵的成分,也有肉的成分,但以灵的成分为主,特别是主角林黛玉则是纯净的“灵”,她是“质本洁来还洁去”。第五,她们大都是十五六岁的姑娘,本身就有一种天真浪漫、纯洁无私的青春气息美,即使是比较有心计、有世故的宝钗和探春,也是在青春纯洁范围之内的心计和事故,而不是象王熙凤那样的“机关算尽太聪明”。曹雪芹对这些女子,不惜浓墨重彩,竭尽赞美之词。比如黛玉一出场,作者就这样描写道:“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若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作者还称她是“世外仙珠”、“阆苑仙葩”。妙玉被称为:“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湘云则是“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有一种豪爽之美。作者对晴雯的赞美更是不同凡响:“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为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为其色,姊妹悉慕媖娴,妪媪咸仰惠德。”
中国的封建社会是一个吃人的社会,把人不当人,尤其把女人不当人。而对妇女的压迫、摧残,从根本上讲,不是男性的原因,而是封建制度造成的。在那种社会制度下,恐怕没有一个男性不是夫权主义者、大男子主义者,没有一个男性不是把女人视为花鸟、玩物和工具,骂她们是“贱人”。妇女解放的斗争对象当然不是男子,但妇女解放的每一步,必然要和男子的这种鄙视妇女的观念发生冲突。从这个角度来看,在中国几千年黑暗的制度下和虐杀女性的牢狱中,作者居然第一次借宝玉之口喊出了“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这样的呼声,实在是难能可贵啊!宝玉还这样说道:“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并相信“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这种重妇女鄙视男人的宏论,在曹雪芹那个时代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才能说出来啊!
因此,我才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首先就在于对女性的尊重,对女性的赞美,对女性的歌颂。而中国古典文学的其他作品中,这一点是不多见的。当然《红楼梦》作为一部名著,其伟大之处还有很多很多,鄙人才疏学浅、孤陋寡闻,仅就作品对女性的态度谈一点点拙见,未必正确,也算是“一家之言”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