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飞)王媛,女,30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财务管理专业。2013年通过全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公务员考试考入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10月-2018年4月在检察技术科任司法会计,2018年5月调岗至办公室任财务会计,并担任陕州区检察院第二党支部第一党小组组长。该同志爱岗敬业,积极向上,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团结同事,服从领导,踏实肯干,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党员,被三门峡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嘉奖2次,2020年被评为陕州区检察院“检察之星”。

踏实学习,开拓进取。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光辉时期,王媛同志作为陕州区检察院第二党支部党员,代表陕州区检察院参加陕州区党史知识竞赛并顺利进入复赛,她利用下班时间加班加点学习党史相关书籍和资料,同时兼顾日常财务工作 、党务工作,在基层工作中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敬业爱岗,勤奋工作。她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总是想方设法、竭尽所能予以解决,尽职尽责,在其他同志寻求帮助时积极主动,时刻谨记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2018年5月,王媛同志从检察技术科调岗至财务部门后,及时调整工作状态,转变工作职能,重新学习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相关业务知识,积极向前辈同志请教经验,学以致用。在日常工作中严格审查各项经费支出,遵守采收程序,扎实推进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开展,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紧紧围绕执法办案搞好服务,为各项业务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坚实的财务保障。

廉洁自律,扎实肯干。参加工作以来,王媛同志时刻按照党规、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条例》等党员工作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坚持出满勤干满点,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搞特殊化,时刻谨记共产党员红线。
从检8年以来,她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脚踏实地的完成每一份业务委托,出具的司法会计鉴定报告都清晰准确,在财务部门工作时认真核对每一笔支出,对代发工资仔细检查,积极与财政局沟通业务,切实维护每一位干警的切身利益。工作中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廉洁自律,团结同志,为陕州区检察院的检察业务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