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梅)段小明,男,中共党员,汉族,1966年10月生,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庙子镇人,现任栾川县司法局石庙司法所所长、栾川县石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由于工作突出,他连续10年被评为栾川县信访稳定、平安建设先进个人,2014年被评为“洛阳市优秀调解员”;2015年被评为河南省“优秀人民调解员”;2016年被评为洛阳市“十佳司法所长”;2016年被栾川县委授予“百名栾川好人”称号;2020年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扎根基层 情系调解
段小明的信奉格言是:凡人民所需者,莫不全力而为!
石庙镇村民刘某在栾川县某小区黄某某(石庙镇村民)家中留下一封遗书并服毒自杀,经抢救无效死亡。栾川县城关派出所和石庙派出所对刘某死亡事件的调查查明:死者刘某与黄某某系同学关系。因为刘某为黄某某担保借款,到期后黄某某离家出走,债主向担保人刘某要账,刘某无力还款且找不到黄某某。刘某和另外两人轮流值守在黄某某位于栾川某小区的家里,直到刘某在黄某某家屋内服毒。派出所的调查结论为:刘某系服毒自杀死亡;与黄某某借贷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翌日,段小明就此事与当事双方进行协调。黄某某父亲称儿子离家出走一年多至今无法联系,自己也无力承担儿子的债务。死者家属听闻情绪激动,认为死因是为黄某某担保债务及公安机关没有抓捕黄某某,是不作为的行为,意气之下将尸体运至位于上元村桥头的新方家具城门前(家具城老板是黄某某的叔叔)讨要说法,造成上元桥头G328庙祖线交通阻塞。段小明一边要求黄某某亲属必须出人照头说事,付给刘某家属丧葬费;一边劝死者家属先让死者入土为安,告诉他们已经提黄某某偿还的债务不会追不回来,债务可以用房产抵,或者申请法院判决执行。长达数十天内,死者家属坚持不办丧事,此事调解陷入僵局,调解员们也发愁,段小明给所有调解员打气:调解工作要干的好,没有其他诀窍,只能用百倍耐心、千倍细心、万倍信心去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段小明将案件情况汇报给领导,提出为刘家申请利用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救助的形式化解。经过10天坚持不懈的斡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黄某某亲属付给刘某家属现金两万元。因照顾死者家庭事迹困难,当地政府出于人道主义关怀,申请给予刘某家属适当的信访救助基金。
在石庙镇,哪里有千钧一发的群体性事件,哪里就有段小明振臂疾呼的忙碌身影;哪里有不可调和的重大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他忙里忙外的调解脚步,他是替政府排忧,为百姓解难人民好公仆,是守一方平安,护一方幸福的忠诚卫士。



他是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栾川县陶湾镇赵某在高某承包石庙镇毕某家工程施工中不慎坠落,施工方将赵某送往栾川县人民医院抢救,在支付了5万元医疗费后由于赵某伤势严重,抢救无效死亡。赵某家属要求承包方和房主赔偿120万元,承包方和房主认为要求数额太大,无法接受,于是迟迟不愿继续协商。赵某家人在悲恸激愤下到石庙政府请求出面解决,段小明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承包方和房主,请他们到司法所,详细询问事件的前因后果。承包方和房主到后解释迟迟未给钱是因为承包方与房主协议约定如出现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由承包方承担,但承包方自己欠债十余处,在洛阳市的唯一一处房产用于抵债,无任何经济实体。面临这种情况,段小明意识到再拖延下去,极有可能激化矛盾。段小明对承包方和房主晓之利害,积极做房主的思想工作,赵某毕竟是给房主加盖屋顶过程中死亡,而且房主孩子是共产党员,应该起到党员先进性,理应站出来解决问题。他又做承包方的思想工作,让其尽快筹措资金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最终,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这起意外死亡案件得以顺利化解。
他扎根基层,无私付出,坚持为民服务,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群众利益为第一追求,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老百姓这样评价他:段所长是个好人,他在石庙镇我们都知道他,有啥事都找他,从不推诿,是我们老百姓的贴心人!他无私帮助,真情帮教,用心感化刑释解教人员。对待刑释解教人员,段小明总是把他们当成自己的亲人,用一颗滚烫的心,竭尽全力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鼓励他们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截至目前,该镇28名刑释解教人员,经过他的努力帮教都能向劳动致富努力,无一人重新犯罪。


他是镇党委政府的“智多星”
为保证县乡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顺利进展,他总是以“消防员”的身份出现在一个又一个险情中,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坚韧不拔的克难攻坚精神,化解了一个个难题,为镇区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他从事基层司法所工作26年来,一直扎根基层、爱岗敬业、无怨无悔、一心为民,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上成绩突出:累计调处矛盾纠纷3000余起,为群众换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2013年以来,他率先探索“普法+民调”模式,在全市叫响,并在全县打造第一个“法制学校”创建理念,亲自当“法制副校长”,以“小手拉 二、大手”形式提高普法教育实效;为夯实社会矛盾源头防控“第一防线”,他主动请缨兼职信访办主任,组建全县第一支“村组法律明白人”队伍,做到日排查日跟进化解,2021年又创新包格聘用律师事务所担任镇域村级“法律顾问”,探索预防性、合法性、审查性,依法处置信访案件新途径;抓实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零上访村创建与十星文明户创建相结合办法,倒逼村委作用发挥和群众法治意识提升;积极主动参与石庙镇平安综治、信访稳定、重点工程攻坚等。近年来,在段小明同志的努力下,石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县“枫桥式”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村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8个村被评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获得“市级法治品牌化阵地”1个、两次被评为“全县信访稳定先进乡镇”;石庙司法所被评为“全市五好司法所”、“河南省五星级规范化司法所”。
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一个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的誓言,受到地方党委、政府,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人民满意的调解员,为全面建设“平安石庙”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编辑 赵萌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