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璐瑶 李铁牛)5月24日,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法院举办“与法同行 护佑成长”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新安职高20余名学生走进法院,旁听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庭审,帮助他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警惕和远离网络诈骗犯罪。这是新安县法院以“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4月份前后,被告人孙某星、孙某朋、党某为了好处费,在明知李某可能将银行卡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本人和朋友的银行卡以每套五千元的价格卖给李某,从中获利数万元。2020年11月27日,被告人孙某星、孙某朋、党某被公安机关逮捕。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孙某星、孙某朋、党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三被告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开庭前,案件主审法官孔琳带领职高学生参观了法院审判庭,使他们零距离了解了审判,了解了法院工作。向学生介绍了法院案件审理的环节,“断卡”行动的意义以及网络诈骗的特征特点,并提醒大家:不要将银行卡、手机卡出售、出租、转借给其他人使用,犯罪分子利用银行卡、手机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将给事主造成巨大损失,办卡人也将会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承担法律责任。达到了“庭审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批”的效果。

下一步,新安县法院将持续优化为民办实事工作举措,大力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送法进校园”等活动,让更多的学生走进法院,在他们心中根植下法治与安全的“种子”,护佑他们健康成长。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