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朝辉 翟智慧)今年的5月20日是我国第32个“中国学生营养日”。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不断拓展为民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为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实落细,5月20日上午,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炜带领第二检察部干警联合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到汝阳县实验中学、实验高中、第一高级中学对学生餐厅和商店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检查组一行重点检查了各个学校餐厅和厨房卫生情况、食品原材料采购及进货台账、食品加工情况、留样柜、餐具消毒设施运行等,与食堂管理人员、后勤人员就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进行交谈,了解供货方的经营资质、卫生安全检验等情况,对食品留样、清洗消毒情况记录进行全面的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的问题,督促校方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校方表示:“检察院的这次监督检查让我们切身感受到了公益诉讼对行政机关强有力的监督,也让我们进一步感受到了咱们检察院关注公益、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的坚强决心。欢迎你们常来,多提宝贵意见,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校园食品安全关系着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关系着祖国的未来。检察机关作为促进民生福祉、维护公平正义的一支重要力量,是法治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一环。下一步,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与教体局、市场监管局的联动,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活动形成长效机制,共同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打好学校食品安全“保胃战”。让师生吃得放心,让家长能够安心。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