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各种电动车事故屡见不鲜,不仅给自己也给他人的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然而,部分非机动车车主都有这样的想法:“我弱我有理”“我受伤了你就该负责”。
别那么天真了!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发生事故同样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最近也发生一起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事故,经警方鉴定:非机动车方负全责!一起来看看!
案情回顾
2021年05月05日08时15分许,段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京宁路由北向南逆向行驶至洛宁县东花坛“十”字交叉路口处,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过交叉路口时。与由西向东行驶杜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段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成因及认定:段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逆向行驶通过交路口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行驶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段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段某应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治理非机动车及行人违法,我们从未停止,从小处讲,是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从大处讲,是制止非机动车及行人违法,是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
民警提醒,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要靠右行驶,行经路口的时候都要遵守交通信号灯,多等几秒钟红灯不会耽误时间反而为生命多了一层保障。广大的(机动车)驾驶员还有电动车驾驶员或者行人,遇到红灯的时候,一定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这样一个规则,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
由此次事故看来,部分电动车驾驶员要提高自己的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毕竟发生事故时电动车是比较容易受伤的一方,也就是所谓的“弱势群体”,但如果是自己的责任造成了事故,自己所受的伤害和造成的经济损失都要由自己承担。
血淋淋的教训就在眼前,不要发生之后后悔莫及,往往已经来不及了!
请严格遵守以下8条安全守则!
电动车骑行安全提示
01 佩戴安全头盔

02 不逆向行驶

03 不闯红灯,不酒后驾驶

04 不猛拐转弯,不超速行驶

05 不搭乘大人、不搭乘3人

06 70岁以上老人,不骑电动车

07 选择非机动车道,靠右侧通行

08 横过马路,下车推行;左看右看,安全通过

每位交通参与者,都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出行知法守法、守护平安。(来源:洛宁公安交警)

